财经网金融讯 6月18日,青岛银保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处以13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决定书显示,此次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受处罚的原因为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主要内容如下: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编辑:郑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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