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7月24日,随着一声枪响,如马东塘信用社的会计汤兰英被执行枪决,此时汤兰英年仅32岁。别小看那个年代的会计工作,汤兰英天天跟钱打交道,贪污金额高达4.5万元,包养了7个情人。1977年的4万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汤兰英一案在当时轰动全国,至今网上还能找到汤兰英挂着“贪污盗窃犯汤兰英”字样的牌子受刑时的照片。
生活奢靡,顿顿大鱼大肉
1945年,汤兰英出生在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马塘镇。在这个不大的小镇上,村民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花,可汤兰英的家中却比较富裕。汤兰英的父母从事手工业养活一家15口人,每个月家里人的收入能达到200多元。要知道那个时候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只能发到二三十元,可以说汤兰英家在当地已经算得上是富裕人家。
长大之后的汤兰英年轻貌美,身材也很好,在父母的精心培养下更是写得一手好字。汤兰英谈吐落落大方,谁接触了也忍不住要称赞一番。毕业之后汤兰英就去了当地信用社当会计,这份工作在当时可是羡慕不来的。在那个年代,如果汤兰英没有贪污受贿走上不法的道路,她的一生将会非常幸福。可偏偏当上了会计天天跟钱打交道,汤兰英控制不住自己的贪念,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贪污公款,最终把自己送上了绝路。
汤兰英在家里排行第二,所以附近的人都称呼她为“汤二侯”,对于“汤二侯”生活的奢靡,马塘镇上的人早有耳闻。在那个几乎人人生活都很贫寒的年代,汤兰英家的生活可以用奢靡来形容,甚至有些没亲眼见过的人都不会相信。
汤兰英被抓之后,相关部门对汤兰英进行过调查,据相关卷宗记载,汤兰英家里人喜欢吃皮蛋和海蜇皮,汤家人出门购物买菜的时候皮蛋一买就是300多只,海蜇皮一次性买100斤。这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抵得上好几个月甚至是一年的支出了。连普通人吃不起的香肠、咸肉、鱼肚、鸡蛋等荤菜,也是汤兰英家中常备的日常菜。汤家人去市场上买河虾、鱼跟甲鱼等贵重的荤菜时连价格都不问,直接成堆成堆的往回买。市场上的人都盼着汤兰英的家里人能在自己这里买东西,买一次就抵得上别人买好几个星期的。有人说汤兰英家里一天的生活费就顶得上村里其他人10天半个月的花费了。
汤兰英的邻居说每次到了饭点,她家都能飘出很香的鱼肉味,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食堂呢。在马塘镇有个退休工人曾经去汤兰英家帮忙烧锅,汤兰英会经常留他在家里吃饭。邻居们发现每次这个工人在汤兰英家吃饭的时候都会来借萝卜干儿。一开始邻居还问:“在那里吃不饱吗?为什么要来借萝卜干?”结果这位退休工人说:“她家顿顿大鱼大肉,吃得我太油腻了,只能拿点萝卜干来解解腻。”这话让附近的人听着只能干羡慕。
汤兰英家不仅在吃饭方面很讲究,连出行穿着都向上流社会看齐。在汤兰英家的衣柜里,各种各样面料的衣服应有尽有,就算是自己找人定做的衣服也要按上上海一家服装商店的标志,穿在身上格外时髦。
对于汤兰英家的奢靡生活,她家附近的邻居格外了解。有人说唐兰英每个月要去理发店洗三次头,有时一天就要换好几身衣服。每年换季的时候,汤兰英家拿出来晾晒的换季衣服之多就像在百货商场里看到的那样繁华。
上个世纪70年代,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等设备都属于大件,谁家要是有辆自行车可了不得。汤兰英家有两辆自行车、8块手表,缝纫机、收音机就更不用说了。每次休假的时候,汤兰英还常常去南通、上海、苏州等地游山玩水,过上了大家艳羡的生活。
贪污公款,笼络人心
有人说如今看看汤兰英家当时的生活跟镇上的其他人简直就像是两个时代。她家人从来没有为钱发愁过,有汤兰英在,大家的生活就不会太差。一个普通的信用社职工,汤兰英发的工资跟其他人是差不多的,为何她家能够过上这样的生活呢?
1965年汤兰英到马塘信用社工作,当了一名会计。10年的时间里,汤兰英利用自己的工作之便先后贪污金额高达45,000余元。要知道那个时候职工的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几十块钱,45,000多块在现在应该有上千万了。
尤其是1970年之后,银行和财政合并人员减少,汤兰英在信用社工作了这么长时间成为了信用社信任的骨干。汤兰英一个人办公、一个人数钱,账面也是她一个人经手的。权力全都集中在一个人的手中,结果可想而知,汤兰英甚至将这些信用社里的现金直接拿回家里,想用的时候就用。后来汤兰英发现直接用支票到银行去取现金,支票的存根只要不入账就不容易被发现。
平时有认真监督和核查的一些干部已经发现汤兰英贪污公款,但汤兰英得的钱也会分给他们一部分,所以有些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但不举报汤兰英,反而还给她当起了“保护伞”。
金钱和权力向来是分不开的。他来用贪污来的这些钱,不但供给自家人吃喝玩乐,还有剩余。汤兰英会利用这些钱来贿赂其他的领导。
卷宗上记载,如东县有位领导每次来马塘工作都会住在汤兰英家不给钱。他会给汤兰英工作上提供一些便利,有时会批给他们一些议价粮和饲料。
汤兰英还跟马塘一家单位的领导处得很好,不但经常邀请这些领导来家里吃喝,汤兰英还帮这位领导保存一些公款。为了回报汤兰英,这位领导给汤兰英的亲戚安排工作,直接把单位的水泥、砖、瓦等给她家使用,不收钱给汤兰英家盖房子。
在信用社里工作又是一名会计,汤兰英跟银行的工作人员接触最多。马塘银行办事处的副主任赵某早就发现汤兰英有贪污的问题。1974年、1975年信用社进行查账的时候这位副主任给汤兰英打掩护,帮汤兰英买通了查账的负责人,又安排汤兰英去上海躲避。在赵某的安排下,马塘信用社的账乱七八糟,根本就没有查出汤兰英的问题。
会计算不上是一名官员,但汤兰英的所作所为跟现在的那些大贪官并没有什么两样。“吃喝玩乐真逍遥,最后奉陪睡一觉。”在马塘,人们常常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说的就是汤兰英。每次上面来的人在汤兰英家休息落脚,汤兰英就会非常热情地招待这些人以给自己谋求便利。有媒体报道,汤兰英在职期间爱慕者多达7人,这些追求者给她提供了很多便利。
贪污得来的钱不用付出努力,汤兰英自然也不当回事,花起钱来大手大脚。有些人到汤兰英家做客会受到汤兰英的热情招待,有时汤兰英对于一些有困难的群众还会主动把信用社的钱给他们不用人家还。连一些不相识的人汤兰英也出手阔绰,动辄就是几十上百。有些人收受了汤兰英的好处就这样被她笼络了。
突击查账终落网,小会计掏空信用社
就在汤兰英以为自己可以这样逍遥快活一辈子的时候,如东县人民银行下来突击审查终于发现了汤兰英的问题。这里也有另一个说法,有人说是汤兰英的爱慕者把她给举报了,银行才派人下来查。
1975年5月5日晚上,如东县人民银行在查账时发现马塘信用社的账面凭空减少了3000多元的现金。这些钱跟汤兰英脱不了干系,工作人员立刻把汤兰英带到人民银行支行进行调查。汤兰英看这件事情已经无法隐瞒,只好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汤兰英自己坦白,因为自己贪污的数额太多,有之前来存过钱的单位或者个人来取钱的时候,信用社里已经没有钱付给他们。为了不露馅,汤兰英只能四处托关系,让其他单位把钱存到信用社里,用这笔钱付给人家。再到后来信用社的周转都成了问题。汤兰英被抓之前,马塘信用社的存款只有9000多元,就这些钱还是汤兰英找关系从其他单位临时存来的,整个马塘信用社几乎被她掏空了。
阅卷中记载,为了调查汤兰英的贪污腐败问题,如东县委派出了40多人,对此案调查了半年多,终于将汤兰英贪污的这些钱的来源搞清楚了。
1977年7月15日,汤兰英被如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汤兰英对这一判决结果表示不服,提出了上诉。同年7月23日,南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汤兰英一案进行了二审,维持原判。
据当时参加过汤兰英宣判大会的工作人员回忆,南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的第2天,汤兰英的宣判大会在如东县中学操场上举行。有很多群众听到消息都来围观,操场上人满为患。汤兰英被反绑双手,胸前挂着一块牌子。随着执行枪决的声音响起,汤兰英在众人眼前被就地正法,为自己的贪心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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