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社厅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评估细则(2021版)》。
图片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评估细则(2021版)》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9〕4号)《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川府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技工院校综合管理,提高技工教育质量,促进技工院校办学规模化、教学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原《四川省技工院校评估细则》进行修订,形成了新的《四川省技工院校评估细则(2021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评估细则的通知》(川人社函〔2013〕639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四川省技师学院评估细则(2021版)
2.四川省高级技工学校评估细则(2021版)
3.四川省技工学校评估细则(2021版)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26日
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细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的最新文件精神。修订内容全面覆盖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所需的主要条件与工作,既遵从了教育规律,符合技工院校办学实际,又突出了技能人才的培养特征。评估体系和考察内容更加科学系统完整。解决了原《细则》指标体系不完整、考察内容存在缺失、新思想和新政策未贯通等问题。
(一)完善指标体系。新《细则》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重构,对评估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完善,增加“党建工作”“思政工作”“三教改革”“技能竞赛”“学生管理(含资助、学籍管理)”“安全管理(含重大疫情防控)”“校园文化”“培养质量”“教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重要评估项目,层次、重点、逻辑更加清晰,指标体系由5个大项,28个小项,若干个子项(考察点)构成。
(二)明确指导思想。新《细则》明确提出了技工院校办学指导思想,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和培育工匠精神为根本”写入其中。
(三)着力模式创新。新《细则》把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列为重要考察点,着力深化校企合作、强化专业建设,明确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和方法的研究,积极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后续举措
后续,人社厅将依据新《细则》要求,组织、指导各市(州)、各相关单位学习新《细则》,督促各市(州)人社部门加强对申报技工院校的初审把关,提升申报质量。同时,加强对新《细则》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新《细则》全面贯彻、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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