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夺婚,也叫做掠夺婚,是以“劫夺”的方式,达成婚姻的一种方式。这种婚姻方式,和社会发展紧密相关,是人类社会从母权向父权过渡的一个产物业。可以这么说,“劫夺婚”是人类经历的最急进的一种方式。
古代,“劫夺婚”一般情况下是假劫真婚,是当时社会普遍接受的一种婚姻制度。很多人认为,在奴隶社会中“奴隶主带着武器,骑着大马,抢劫妇女,迫使成婚”,这种说法是一种误解。
《易经》中所记载的,劫夺婚是指,南方迎亲之时,必须全副黑色装备。一直到魏晋以后,在一些民族中,还延续着“劫婚制”。嫁娶前三日,待嫁女子做在家中,女家亲眷在周围保护。南方则率领亲族,穿着黑衣,乘马持械,鼓吹到女方家中,然后将女子劫走。女方之家,呼唤亲朋好友进行抵抗,装作不敌,任由新娘被劫走。
到了唐朝时期,中国各个民族进行了大融合,
劫夺婚的习俗,也发生了一些改变。女放在房屋外面搭建一个“青芦”,新娘安坐其中。新郎抵达之后,开始劫,女方家要故作反抗。
这个仪式也有很多程序,比如“下婿”“弄妇”。
英国的一个学者,对蒙古族的“劫婚制”,就有一个比较详细的记载。
新郎全副武装,携带兵器,率领同辈男女来到女方家中,而女方的兄弟姐们则要在门前询问,为何而来,这个环节俗称“拦门”。
随后双方,就会出现拉车,殴斗,进行简单的模拟战斗,最后让新郎成功进入青芦之中,“劫婚”的环节才正式结束。
清朝时期,中国的一些少数民族,比如傣族、景颇族还一直延续这种传统。
劫婚之前,男女双方提前约定好地点,男子在抢劫之时,女子要做出呼救状态,通知家里人或者邻居,前来进行搭救,而男方要做的就是想尽一切办法逃走,或者将女子强行拖走,最后让媒人正式登门提亲,付出一定的彩礼,确定婚姻。
但是,这里也有一个限制,那就是男子只有娶第一个妻子的时候,才有资格动用“劫婚”这种形式。
景颇族更有意思,他的劫婚制度,分为三种,一种为拉亲,一种为偷亲,最后一种为抢亲。
拉亲,很简单,就是邀请好友,趁着女方出门,直接将其抢走。
偷亲,在媒人的帮助下,将躲藏的女子偷偷地抢走。
抢亲,就比较有意思了,如果女方十分优秀,又有与几个男子有爱情关系,那么男方就会采用“先下手为强”的手段,突然之间将女子抢回家中。
但是,不管什么朝代,所为的“劫婚”,都有一个共同的基础,那就是在举行仪式之前,男女双方已经存在爱情,而不是男子将迎娶的意志强加给女子。在这个仪式中,不管是真抢,还是假枪,都带有喜庆的色彩。
这与封建社会,恶霸抢劫,逼良为娼的形式,有着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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