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发布一份行政处罚通报(渝建轨道〔2021〕2号),对重庆远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5万元。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入开发企业不良行为信用信息。
通报称,经查,重庆远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远洋九公子廊桥工程项目,未征得市轨道集团同意在轨道控制保护区内施工,并未制定轨道交通设施的安全保护方案,及未办理保护方案备案手续,已施工完毕。该行为违反了《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的有关规定。
通报指出,为规范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根据《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重庆远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
通报要求,全市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及作业单位,要引以为戒,应当会同轨道建设或运营单位制定轨道交通设施的安全保护方案,并报市住房城乡建委专项备案后,方可在轨道控制保护区内建设施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和督促力度,积极配合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各项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轨道交通设施安全。
据了解,远香公司实施的 “远洋九公子”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礼嘉板块,距离重庆市轨道交通六号线九曲河站较近。
天眼查APP显示,远香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6日,注册资本3210.7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雪峰,公司地址在重庆市北部新区天龙路8号。
朗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大股东,持股50%;北京远东新地置业有限公司持股30%;朗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从2017年至今,远香公司因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内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提前动工等问题,多次被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孙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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