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药店
停止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的
为贯彻省、市各级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按照 《四川省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 < 四川省 2021 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 的通知 》 ( 川疫指发〔 2021 〕 4 号 )等工作要求,2021年春节期间邛崃药店停止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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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6日起,全市各药店停止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恢复经营时间另行通知。
★ 药店对退烧、止咳等药品立即下架、封存、登记,做好台账管理备查,同时对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详细登记信息,每日及时将呼吸道患者人员登记表报辖区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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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药店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设置“1米线”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对发热、可疑病例及时登记及报告,同时第一时间通知社区,服从社区工作人员安排。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保持保持良好心态,理性看待疫情,主动学习防控知识,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好防疫秩序。
文章来源: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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