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将至!近日,临沂各区县发布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通告。各区县禁放、限放区域已全部公布,如有违反,必将严厉整治...
临沂各区县发布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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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区
规定临沂市主城区长春路以南,烟汕线—温泉路—沃尔沃路一线以西,华夏路—罗程路—龙潭路—火炬路—湖北路向西延伸至京沪高速公路一线以北,京沪高速公路以东形成的闭合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规定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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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
一、禁放区域
下列区域,全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办公区;
(二)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
(三)商场、集贸市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高速公路安全保护区内;
(五)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和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有线电视线下和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仓库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七)山林、草地、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防火区;
(八)其他危害安全不宜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限放区域及限放时间
为主城区,主要是迎宾路(北环路)以南,苍山路(东二环)以西,荀卿路(南二环路)以北,大宗山路——农场路以东的区域。该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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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
一、禁放区域
1.机关办公区域、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公共文化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及门口周边;
2.庐山工业园区;
3.车站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文物保护单位;
5.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6.公园、山林、景区、湿地、烈士陵园等重点防火区;
7.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8.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空间。
这些区域,任何单位、个人全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放区域及限放时间
沂水县长江路(东二环路)以西,玉山路(南二环路)以北,泰山路(北一环路)以南,黄河路(西二环路)以东(形成的闭合区域(包括分界道路)为限制燃放区域。
该限放区域内,除每年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可以燃放,其它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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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
一、禁止燃放区域
下列区域,全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单位办公区;
(二)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
(三)商场、集贸市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高速公路安全保护区内;
(五)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和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有线电视线下和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仓库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七)山林、草地、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防火区;
(八)工业园区;
(九)其他危害安全不宜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限制燃放区域(主城区)
县城东至沂河西岸、南至樱花路(澳柯玛大道南1000米)、西至汶河东岸、北至北外环往北200米(向东延伸至沂河)以内的区域,该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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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
禁放区域:
1.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
2.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3.商场、集贸市场、公园、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4.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立交桥等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5.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和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山区、林场等重点森林防火区;
7.文物保护单位。
限放区域:
主城区(东至蒙山路,西至吴家庄水库一线,南至日兰高速公路,北至241省道)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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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
(一)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
2.商场、集贸市场、公园、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3.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立交桥等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5.输油输气管线、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山区、林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种养殖大棚等重点防火区。
(二)限制燃放区域和时段
县城主城区东至东外环(327国道)、西至西外环(231省道)、北至北外环(327国道,含新时代、玉贵庄、左家王庄、西曹家庄片区)、南至南外环(文砚路,含向南300米,包括银光集团、霍家庄、北巩庄、团结街片区)的闭合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每年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它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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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
一、禁放区域
1.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
2.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3.商场、集贸市场、公园、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4.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公路等交通设施;
5.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和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山区、林场等重点森林防火区;
7.文物保护单位。
二、限放区域及限放时间
城市建成区东至蒙山五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西环路、北至新北外环连线形成的区域为禁限放区域。该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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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
一、禁放区域
1.机关办公区域、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公共文化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及门口周边;
2. 山林、景区、湿地、烈士陵园等重点防火区;
3. 县化工园区。
4. 车站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5. 文物保护单位;
6.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7. 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空间;
8.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二、限放区域及限放时间
县城区南至南三路(含大成社区、小埠南村、沟头村)、东至东环路(崂山路)、西至西环路(恒山路)、北至北环路(通海路)的区域,以及北环路(通海路)以北、隆山路(北延刘山村路)以西、西环路(现225省道)以东、静海路以南的区域,包括用于分界的道路路面,为限放区。该区域内除每年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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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
禁限放区域:县城区东至冠山路、南至兴大街、西至青云山路、北至327国道连线形成的闭合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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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禁燃禁放
不在禁放场所燃放;
不在禁放区域燃放;
不在禁放时段燃放;
在禁止场所区域以外的地方要安全燃放;
在能燃放的地方也要少燃放甚至不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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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一、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
二、噪声污染
它对人的心理和生理活动有很大的影响,个别鞭炮的声音超过120分贝,对人的听力有严重的危害。
三、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
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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