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守护好伊川蓝天白云
12月27日上午
平等派出所民警
在巡查至平等乡张奇庄村附近时
发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
民警立即将违法行为人张某干控制
经询问,张某干对燃放烟花爆竹一事供认不讳
平等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将违法行为人张某干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醒
《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放的通告》明确规定全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反“通告”的行为,均将受到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广大人民群众要认识到烟花爆竹对大气污染的严重危害,自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同为全县创造一个良好的大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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