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现对我县新增设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通告如下:
新增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点位:
1、山深线与工业路交叉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闯红灯、压线、逆行、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以上抓拍违法点位,自发布之日起15日后,于2020年11月15日零时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特此通告。
来源:卢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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