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库尔勒市辖区推行早中晚高峰期间路口优化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结合库尔勒市辖区车流量通行实际情况,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推行早中晚高峰期间路口优化通行措施等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早中晚高峰时段
夏季时间:
早高峰时间段为8:50至9:50,
午高峰时间段为13:20至14:00;15:20至16:00,
晚高峰时间段为19:00至20:30
冬季时间:
早高峰时间段为9:20至10:20,
午高峰时间段为13:40至16:10,
晚高峰时间段为19:10至21:00
二、早中晚高峰优化通行措施
1、早中晚高峰期,车辆在通过路口行经方向为绿灯时,在确保安全且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条件下,可以借用相邻车道进行安全通行,但不得占用左转绿灯等候直行信号灯,不得妨碍本道车辆正常通行,不得恶意占道,如发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早中晚高峰期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关闭电子警察占道抓拍功能,车辆在允许借道通行时间段内,若有占道违法抓拍可向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申请复议。
三、交通管理措施
1、广大市民应提高文明出行意识,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先观察左右两侧车辆通行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对违反相关规定横穿马路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
2、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机动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请广大驾驶人员遵规守法,
文明出行!
附:
关于库尔勒市新增30处车辆违法停车电子抓拍路段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将辖区内新增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点位进行公告,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违法停车进行抓拍处罚。望广大驾驶人相互转告,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新增点位公告如下:
新增路口名称:
1、梨香路七星广场路段
2、人民东路南三巷凤凰影城巷道
3、萨依巴格路东一巷
4、团结路市医院门前
5、巴州一中北校区
6、交通西路北一巷路段
7、光明路新汇嘉门口路段
8、民族团结一条街路段
9、民族团结2南郊石油路段
10、腾飞路九鼎巷道/春泽苑小区路段
11、腾飞路下恰其2号家园路段
12、南廷北院二期巷道
13、延安路东一巷路段
14、南环市场门口前路段
15、火车站停车场入口路段
16、广场路路段
17、团结路梨园小区路段
18、团结路江格尔小区路段
19、市法院门前路段
20、萨依巴格市场后门路段
21、金三角商厦门前路段
22、北山路华凌市场路段
23、北山路客运站门前路段
24、北山路桥头路段
25、北站驿站路路段
26、天山东路梨城小区门前路段
27、天山东路电力社区幼儿园门前路段
28、天山路白星餐厅门前路段
29、铁门关路市二小拥军广场路
30、S323省道老六队路段
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END
来源:库尔勒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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