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宜宾市监委指定管辖,宜宾市叙州区监委对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四部原部长吴金铭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吴金铭纪法意识淡薄,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非法出租证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牟取利益。
吴金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由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吴金铭解除劳动合同;收缴其违法所得;宜宾市叙州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0年8月14日,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贪污罪、受贿罪的吴金铭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叙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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