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本着“适龄 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 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临翔区 城区生源分布情况和各学校容纳生源的能力,经区人民政 府批准,临翔区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 9 所小学和 6 所 中学仍然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一、招生片区划分主要依据
(一)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 号)文件精神,坚决落 实免试入学,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范 围开展招生工作。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学校) 通过各类考试、面试(谈)、考察或附加其他条件招生,严 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 据。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 收各类特长生。
(二)按照相关学校所能容纳的学生数进行学校招生片 区划分,临翔区本地户籍且在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以户 口薄和实际居住地房产证为主要依据,有多套房产的,以户 籍地址为主要判定依据,不得跨片区择校。
(三)临翔区户籍不在城区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属于乡镇、 街道的回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完成义务教育。
(四)非临翔区户籍的学生,主要依据其户口簿、居住 证(含租房合同)、父母就业证明(在本地)、实际居住证明 (在本地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居住证明)、户籍所 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 件的证明为依据,持以上证件服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 配。
(五)此次招生片区划分以临翔区民政局颁布的“路、街、 巷”和公安局最新颁发的户口住址为主要依据,“xx寨、x x村”等称谓不再使用。
(六)鉴于我区城区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 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 入学。充分考虑到我区的实际情况,结合教育部、省、市教 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性意见,此次划片招生工作,以确保我区 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实现相对就近入学为主。
二、城区九所小学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 2020 年 9 月城区九所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如下:
1.南屏小学计划开办 10 个班,平均班额 50 人。
2.凤翔小学计划开办 6 个班,平均班额 50 人。
3.长征小学计划开办 2 个班,平均班额 50 人。
4.前进小学计划开办 2 个班,平均班额 50 人。
5.忙角小学计划开办 1 个班,平均班额 50 人。
6.忙令小学计划开办 8 个班,平均班额 50 人。
7.文华小学计划开办 2 个班,平均班额 50 人。
8.南京凹小学计划开办 2 个班,平均班额 50 人。
9.市二中小学部计划开办 2 个班,平均班额 50 人。
(二)招生片区划分
1.南屏小学招生范围
公园路(小箐桥以东段)、晚翠路、新安路、学府路、 高效小区、汀旗路(西河以东段)、华旭小区、西河南路、 西河北路、旗山路、旗山小区、白塔路、世纪路、凤翔路(世纪路以北段)、红本洼巷、大沟营巷、民昌路、东阁坝巷、 田心路、青华路(南汀河以西段)、沧江路、沧江西路、沧江东路、沧江北路、恒春巷、长春巷、青华社区的忙远山组、 田坝心组、碑掌组、上寨组、青华大寨、那招组、半弄组、 忙半组等地居民子女以及驻临翔区现役军人子女在南屏小学就读。
2.凤翔小学招生范围
南塘街、人民路、西大街、凤翔路(世纪路以南段)、 南屏西路、南屏南路、文德路(园林北巷以西)、玉龙街、柏 树广场、南翔路、园林北巷、文昌路(巷)、祠堂坡巷、红窝巷、梅阁巷、石匠村巷、石蕾巷、安康巷、普利沟巷、达 乃巷、司岗里小区、三教寺巷、五福巷、西门巷、双水井巷、 忙茂巷、章嘎巷、照壁巷、土锅寨、土锅寨上巷、土锅寨中巷、 土锅寨下巷、迎宾路、肖祠巷等地居民子女以及驻临翔区现役 军人子女在凤翔小学就读。
3.长征小学招生范围
圈掌街、临翔路、洪桥路、南天路(太平街与南天路交 叉处至洪桥路和南天路交叉处)、太平街(邱家井巷与太平 街交点以东)、洗布巷、农贸巷、光明巷、食城巷、柏木桥巷、邱家井巷、兴贸巷、茶厂巷、万龙巷、纪家巷、菜园巷、 绿树巷、文德路(园林北巷以东)等地的居民子女在长征小 学就读。
4.前进小学招生范围
太平街(邱家井巷与太平街交点以西)、头塘街、南天 路(迎春桥至太平街与南天路交叉处)、中平巷、颂弄巷、缅 翁巷、古井巷、王家巷、那布巷、小缅树坡巷、马家井巷、 苏祠巷、扎路营巷、迎春巷等地的居民子女在前进小学就读。
5.忙角小学招生范围
下忙角中路、上忙角巷、黄果园巷、公园路(小箐桥以 西段)等地的居民子女在忙角小学就读。
6.忙令小学招生范围汀旗路(西河以西段),玉带路、忙令路、忙滚路、忙 令南路、忙令西路、忙令北路、民航小区、水利小区、海关小区、忙令社区等地的居民子女在忙令小学就读。
7.文华小学招生范围
文华社区、文华路、团结路、灵山路、鹤翔路、朝凤路、 阳光花园小区、书香世家小区、金旭之光小区等地的居民子 女在文华小学就读。
8.南京凹小学招生范围
园林路、南天路(南天路与洪桥路交叉处以南)、翠竹 巷、京酒巷、南京凹巷、冶炼巷等地的居民子女在南京凹小 学就读。
9.市二中小学部招生范围
茶苑路、长青路、师范路、青华路(南汀河以东段)、 南天路(迎春桥至纸厂门口)等地的居民子女在市二中小学 部就读。
三、城区六所中学初中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
1.临沧市第二中学计划招生 200 人,开办 4 个班,平均 班额 50 人。
2.临沧市民族中学计划招生 800 人,开办 16 个班,平均 班额 50 人。
3.临翔区第一中学计划招生 500 人,开办 10 个班,平均 班额 50 人。
4.凤翔中学计划招生 200 人,开办 4 个班,平均班额 50 人。
5.青华中学计划招生 200 人,开办 4 个班,平均班额 50 人。
6.大文中学计划招生 200 人,开办 4 个班,平均班额 50 人。
(二)招生片区划分
1.临沧市第二中学招生片区
茶苑路、长青路、师范路、丙兔巷、青华路(南汀河以 东)、忙畔社区的橄榄坡组、忙远组、沙坝组、邦留组、忙 布组、丙兔组、忙那组、大青树组、忙畔组、中等组、喜鹊 窝组、小干箐组、陶家寨组、摆依组、汪家组、忙洪组、纸 厂宿舍等地的居民子女在临沧市第二中学就读, 片区内招收 入学人数超出市教育体育局下达市第二中学招生指标部分 由临翔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
2.临沧市民族中学招生片区
南天路(客运站环岛至迎春桥段)、迎春巷、扎路营巷、 凤翔路、汀旗路、沧江路、公园路、旗山路、白塔路、学府 路、西河南路、西河北路、世纪路、新安路、新安路廉租房 小区、民昌路、东阁坝巷、田心路、青华路、沧江西路、沧 江东路、沧江北路、恒春巷、长春巷、旗山小区、华旭小区、 高效小区、金桔苑小区、青华社区的那招组、半弄组、大寨 组、上寨组、碑掌组、田坝心组、忙远山组、忙半组、晚翠 路、南屏西路、南屏南路、梅阁巷、石匠村巷、石蕾巷、安 康巷、迎宾路、下忙角中路、上忙角巷、黄果园巷、玉带路、 忙令路、忙滚路、忙令南路、忙令西路、忙令北路、民航小 区、水利小区、海关小区、驻临翔区现役军人、青华社区的 南乃组、海乃组、忙岗组等地的居民子女在临沧市民族中学 就读,片区内招收入学人数超出市教育体育局下达市民族中 学招生指标部分由临翔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
3.临翔区第一中学招生片区
南屏社区大田村、土锅寨、土锅寨上巷、土锅寨中巷、 土锅寨下巷、章嘎巷、照壁巷、红本洼巷、大沟营巷、头塘 街、南塘街、人民路、西大街、玉龙街、南翔路、园林北巷、 文昌路(巷)、祠堂坡巷、红窝巷、普利沟巷、达乃巷、三 教寺巷、五福巷、西门巷、双水井巷、司岗里小区、忙茂巷、 肖祠巷、圈掌街、临翔路、洪桥路、南天路(客运站环岛以 南段)、太平街、洗布巷、农贸巷、光明巷、食城巷、柏木 桥巷、邱家井巷、兴贸巷、茶厂巷、万龙巷、纪家巷、菜园 巷、绿树巷、文德路、园林路、翠竹巷、京酒巷、南京凹巷、 冶炼巷、中平巷、颂弄巷、缅翁巷、古井巷、王家巷、那布 巷、小缅树坡巷、马家井巷、苏祠巷、汀河东路等地的居民 子女在临翔区第一中学就读。
4.凤翔中学招生片区
文华路、团结路(含万森建材城)、灵山路、鹤翔路、 朝凤路、文东路、朝阳路、文兴路、京桥路、文华社区、南 信桥社区、中山村、南信村、东片区高新开发区、阳光花园 小区、书香世家小区、金旭之光小区等地的居民子女在凤翔 中学就读。
5.青华中学招生片区
非临翔区忙畔街道青华社区户籍,但临时或长期居住在 青华社区范围内,且有租房合同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包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统一调配到青华中学就读。
6.大文中学招生片区
明子村委会、丙简村委会、岔河村委会、文伟社区等地 的居民子女在大文中学就读。
四、招生措施
(一)公安、住建部门联合审查
1.为确保划片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入学审核结果真 实无误,2020 年 7 月 1 日—31 日期间,我区联合公安部门 做好学生及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和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 女居住状况的审查工作,把好“户籍迁移”关,防止为“择校” 而虚设、挂靠、迁移户籍;联合住建、自然资源局做好学生 及监护人的房产及租房合同等信息的核查工作;联合审查期 间凡符合划片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含临翔区城区户籍 在外人员子女),即今年 9 月份涉及到升入小学一年级及初 一年级的学生家长必须如实填报《临翔区中小学新生信息审 批表》(此表由目前学生就读的城区幼儿园或小学进行统一 发放),表中信息杜绝弄虚作假,若出现有伪造户籍信息、 变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件等虚报信息的情形,一经 查实均报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2.2020 年 7 月 24 日—7 月 31 日,完成进城务工人员子 女(含非临翔区户籍,户籍不符合片区,无房产证,有居住 证或租房合同)的学生信息审核,并依据居住证办理时间、 居住年限及在临翔区城区内实际居住地尽可能的实现就近 或相对就近入学调配,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3.2020 年 8 月 1 日—10 日,城区内实行划片招生的中小 学向社会公示户籍及房产证符合;户籍符合、无房产证;驻 临翔区现役军人子女等三类情形的学生名单(第一批),同 时将剩余的学位数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举报。 (举报电话: 3064093)
4.2020 年 8 月 1 日起至各校(园)放假,各片区内中小 学完成入学告知书的发放,幼儿园毕业生到毕业幼儿园领取 小学入学告知书,小学毕业生到毕业小学领取初中入学告知 书; 确保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接受义务教育。
(二)时限须知
2020 年城区中小学招生的户籍界定时间(即户口落户时 间)为 2020 年 3 月 1 日前,且为非挂靠户口(即孩子的户 口至少需与父亲或者母亲其中一人同在一本户口册,且不能 挂靠在其他亲属的户口内); 持有居住证(居住证中需含学 生姓名)登记办理时间在 2019 年 9 月 1 日前。
(三)定额管理
城区中小学新招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班额学生人数, 不得超过当年所定指标数。 2020 年每班定额上限为 50 人, 严禁扩大招生规模和增加班额人数,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四)随机编班
各城区中小学在公示招录学生时,同时公布各班合理搭 配的任教教师团队。 新招收的全部学生以随机编班的方式进 行均衡编班,编班后不得调整。
(五)公开公示
各城区中小学在招生期间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第一批 次招生人数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天,接受社会各界监 督。 公示期间,对举报不符合招录条件的,经核实,取消该 生在公示学校的入学资格,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 读。
(六)严格审查认定
涉及“幼升小”及“小升初”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必须提供材料原件进行登记核查。 居住在玉龙花园小区(公、 廉租房)、新安路廉租房、锦凤花园(公、廉租房)、忙畔 街道(公、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除提供户口本、出生证、 预防接种证、离园证(小学毕业不用提供此证)外、还需提 供与市住建局签订的《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或 《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购房合同》备查。
五、招生程序
今年我区城区涉及划片招生的中小学全部实行按批次 招录制度,按照 “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无户有房”、“无 户无房”顺序,分两个批次招录学生。 各学校按批次顺序招录 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一批次符合招生范围人数少于剩余招生 指标的,直接招录; 若第一批次人数超过剩余招生指标的, 对当前批次进行随机派位,并停止剩余批次招录。 未完成招 生指标的学校要进行第二批次招录,招录人数超过剩余招生 指标的,进行随机派位招录。 若城区学校招生满额后,统筹 安排到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第一批“有户有房”,即户籍及房产证均符合该校招 生范围; “有户无房”,即户籍符合、无房产证(家庭无房产 信息必须是适龄儿童所在户籍中所有成年人的无房产信息) 或房产证不符合; “驻临军警”,即驻临翔区现役军人子女(需 填报《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审批表》); 学生户籍不在临翔城 区划片招生范围内的临翔区在职教师子女,有意向在城区就 读中小学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教育部门统一调配。 以上三 种类型的学生在进行入学登记时需向所在幼儿园或小学提 供户口本、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小升初不用提供)、离园 证(小升初不用提供)、房产证明或市住建局出具的房产信 息,经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局核查信息无误后,该类学生 在对应片区学校(军人子女只能到军人子女挂牌学校就读) 招生计划数未满的范围内,直接招录。 若该校计划招生数已 满,则需进行随机派位。
——第二批“无户有房”,即户籍不符合划片招生范围, 但房产在划片招生范围内(仅提供购房合同作为审批条件的, 需满足实际购房地址真实入住,方可按此类别进行招录。 若 购房地址属于期房,尚未交付使用的,由教育部门统一调配); “无户无房”: 即户籍和房产均不在划片招生范围内(含外县、 外省进城务工子女); 该类学生在进行入学登记时需先所在 幼儿园或小学提供户口本、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小升初不 用提供)、离园证(小升初不用提供)、社区开具的在临翔 区城区居住 1 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或在临翔区居住满一年以 上的居住证或租房合同等证明。
凡属于孤儿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民政部门的相关证 明材料,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六、不予按片区招录情形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按片区招录,统筹安排到 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一)错过片区学校规定登记报名时间的;未能在规定 的登记报名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二)利用两个及以上的户籍或房产信息抢占不同片区 学校学位的;
(三)故意隐瞒就学经历,进行二次及多片区学校报名 的;
(四)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七、严格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 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 号)文件精神,严禁无计划、 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 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 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 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 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 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 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 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 “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 平考试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 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 接。
八、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
完善监督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违规 违纪行为(举报电话:3064093,邮箱:dds2136929@163.com)。对违反招生入学纪律的,一律严肃处理,确保义务教育招生 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教育主管部门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进行全程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和规范 办学责任。对招生入学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提请相关部 门进行追责问责。对于民办学校,建立违规办学行为与办学许 可证年检、招生计划挂钩制度,视违规情况提请相关部门给 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 证的处罚。
九、相关要求
(一)各校(园)招生工作由校(园)长总体负责,教 务处具体负责招生业务,组织好一年级、初一新生入学相关 工作。
(二)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摇号,未能被摇号入学的适龄 儿童、少年回原片区所属学校入学就读。
(三)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年满 6 周岁儿童, 即 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2020 年 8 月 31 日前未 满 6 周岁的儿童,一律不得就读小学一年级。各校不得招收 不足龄的儿童入学,也不得让不足龄的儿童插班跟读;入学 报到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持对应片区学校发放的入学告 知书进行入学报到。
(四)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现场确认时间: 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13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2:00—5:00),学生 持对应小学发放的入学告知书到片区学校完成现场确认。
(五)城区中学七年级新生现场确认时间: 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13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2:00—5:00),学生 持对应各中学发放的入学告知书到片区学校完成现场确认。
来源: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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