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接下来,
让我们一睹他们的“芳容”吧!
被执行人:罗德秀
户籍地:江安县阳春镇高潮村大坳塘组56号
公民身份号码:512529196603045769
执行标的:3000元
执行案号:(2020)川1523执558号
执行依据:(2014)江安刑初字第203号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自本案全案执行完毕为止。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罗德秀财产线索,协助本院成功执行到被执行人罗德秀的财产的,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标的额的20%。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电话:0831-2631446、0831-2621465
举报电话:18140320539、19961596559
被执行人:甘定江
户籍地:江安县怡乐镇公平村公平组
公民身份号码:512529196807163951
执行标的:5000元
执行案号:(2020)川1523执557号
执行依据:(2014)江安刑初字第203号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自本案全案执行完毕为止。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甘定江财产线索,协助本院成功执行到被执行人甘定江的财产的,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标的额的20%。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电话:0831-2631446、0831-2621465
举报电话:18140320539、19961596559
被执行人:李世强
户籍地:江安县留耕镇黄土村瓦啄山组
公民身份号码:512529196710302871
执行标的:56000元
执行案号:(2020)川1523执554号
执行依据:(2018)川1523刑初137号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自本案全案执行完毕为止。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李世强财产线索,协助本院成功执行到被执行人李世强的财产的,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标的额的20%。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电话:0831-2631446、0831-2621465
举报电话:18140320539、19961596559
被执行人:岳磊
户籍地:兴文县五星乡新民街58号16栋1单元1楼1号
公民身份号码:511528198401292413
执行标的:18000元
执行案号:(2020)川1523执427号
执行依据:(2020)川15刑终7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自本案全案执行完毕为止。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岳磊财产线索,协助本院成功执行到被执行人岳磊的财产的,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电话:0831-2631446、0831-2621465
举报电话:18140320539、19961596559
被执行人:陈庆高,男,1978年9月4日出生,汉族,四川省长宁县人,住四川省长宁县老翁镇金光村1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30197809041691
执行依据:(2019)川1524民初55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0)川1524执609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30673元及迟延履行金。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悬赏金奖励:举报人提供陈庆高的下落及藏匿地点并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8789060 18113821029
联系人:高法官 陈法官
被执行人:甘明春,男,生于1979年6月14日,汉族,住四川省长宁县长宁镇龙窝村1组35号。身份证号码:512530197906141176。
执行依据:(2019)川1524民初69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0)川1524执534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47258.95元及迟延履行金。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悬赏金奖励:举报人提供甘明春的下落及藏匿地点并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8789060 18113821029
联系人:高法官 陈法官
被执行人:胡昌金
户籍地:江安县铁清镇杨狮村灯杆坡组
公民身份号码:512529196201256299
执行标的:380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20)川1523执118号
执行依据:(2019)川1523民初695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自本案全案执行完毕为止。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胡昌金财产线索,协助本院成功执行到被执行人胡昌金的财产的,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标的额的20%。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电话:0831-2631446、0831-2621465
举报电话:18140320539、19961596559
被执行人:宋亚琴,女,生于1981年7月24日,汉族,住四川省长宁县长宁镇龙窝村1组35号。身份证号码512530198107240623。
执行依据:(2019)川1524民初69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0)川1524执534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47258.95元及迟延履行金。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悬赏金奖励:举报人提供宋亚琴的下落及藏匿地点并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8789060 18113821029
联系人:高法官 陈法官
被执行人:廉长金,男,1985年8月9日出生,汉族,四川省长宁县人,住四川省长宁县硐底镇育贤村3组11号。身份证号码:511524198508095772
执行依据:(2020)川1524民初120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0)川1524执328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38960元及迟延履行金。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悬赏金奖励:举报人提供廉长金的下落及藏匿地点并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8789060 18113821029
联系人:高法官 陈法官
被执行人:杨卷钢,男,1985年2月1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长宁县三元乡双龙村6组37号。公民身份号码511524198502196070
执行依据:(2020)川1524民初141号民事调解书;
(2019)川1524民初204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0)川1524执387号、(2019)川1524执409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360082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杨卷钢的下落及藏匿地点,经本院查证属实并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支付举报人1000元的悬赏金奖励。
悬赏期限:一年。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8789067 15183900898
联系人:刘法官
注意事项
1.本院已查控或已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
2.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3.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不能获得悬赏金。
来源:宜宾法院阳光执行|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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