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手游市场发展迅速,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共有1570款游戏上线运营,手游玩家超6亿人。游戏数量众多,但游戏的模式和题材有限,不同游戏之间往往会有相似之处,进而引发玩家间的争论乃至厂商间的纠纷。
就游戏抄袭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独家采访到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高翡。高翡强调,我国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作品指的是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独创不等于首创或独一无二,思想是不能被垄断的,围绕同一题材独立创作的不同作品,其创作者分别享有各自著作权。
法律提供计算机软件 、连续动态游戏画面 、游戏组成元素三个层面的保护
高翡表示,我国著作权法没有关于网络游戏作品属性的具体规定,通常可从计算机软件、连续动态游戏画面和游戏组成元素三个层面对其进行保护。
网络游戏首先可以作为计算机软件受著作权法保护。游戏的核心是游戏引擎,属于著作权法第三条所指的计算机软件,是由指定序列组成的单纯的计算机程序。如果两款游戏的源代码一致,又无其他正当理由,通常可以认定在后软件抄袭在前软件。比如,在一起游戏软件侵权案中,法院通过鉴定发现被告的游戏源代码中埋有原告工程师的名字,这种情况显然就难以用巧合解释。
同时,游戏整体运行产生的连续动态画面,符合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构成要件的,也可受著作权法保护。游戏当中不同角色和角色之间的互动、游戏的故事情节等设计,类似于电影中的剧本创作;随着玩家操作形成的整体运行画面类似于电影在剧本的框架下进行摄制及成像的过程,玩家操作之后,呈现的表达属于游戏开发者设定范围的边界之内;同时,游戏整体画面包括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游戏画面,可以通过电脑等数字播放设备予以传播。例如,《太极熊猫》案、《奇迹MU》案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对游戏整体画面进行保护的。
此外,还可以把网络游戏中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元素分别提炼出来主张权利。游戏组成元素当中如角色形象、服装、道具、地图、场景等可能构成美术作品。游戏的主题曲、背景音乐、插曲、片头片尾音乐等可能构成音乐作品。游戏中的台词、旁白、故事叙述、游戏介绍等可能构成文字作品。片头片尾、过场动画等可能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换皮抄袭”可以认定侵权
游戏领域有一种特有的抄袭方式,被称为“换皮抄袭”。高翡指出,游戏结构、玩法规则、技能体系等设计属于游戏设计的核心内容;游戏中的角色形象、配乐配音等内容属于形象设计,相当于游戏的皮肤。如果在后游戏使用了与在先游戏不同的形象设计元素,但在核心内容方面与在先的游戏构成相同或者实质性近似,是对在先游戏玩法规则涉及的特定表达的整体照搬和复制,称为“换皮抄袭”。这种情况属于“高级”抄袭,可以认定为构成著作权侵权。
2019年,江苏法院判决角色扮演类网游《花千骨》抄袭了《太极熊猫》就是一例“换皮抄袭”案例。在判决中,法院比对了其中一个玩法,该规则中包含了具体的触发条件、道具数量、界面布局和操作流程,已经具体细化到了一定程度,被认定为具有独创性的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而被诉游戏《花千骨》,在玩法上与《太极熊猫》相比,只有界面图形和部分道具名称不同,大部分内容已经构成实质性相似,超出了创作巧合的空间。
此外,射击类游戏《守望先锋》被《英雄枪战》《枪战前线》换皮抄袭一案由上海法院做出判决。法院认为 一旦进入游戏,英雄人物的美术形象、建筑物的外观造型、色彩的运用等有美学效果的外部呈现均被淡化和抽离,而地图的行进路线、进出口位置的设计、射击点和隐蔽点的选择、所选人物的技能在当局战斗中的优势和缺陷、自己和队友的人物选择搭配、对方人物的选择搭配与血包的摆放等游戏设计要素被凸显,这些要素构成了对游戏规则的具体表达。被诉游戏在上述要素方面与《守望先锋》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守望先锋》游戏整体画面享有的著作权。
谈到包括玩法规则在内的核心元素,很多玩家认为玩法、题材等内容属于“思想”而非“表达”,难以得到法律保护。高翡表示:“规则、玩法、题材大致相同不一定构成侵权,还需要对游戏的表达和内容进行全面的分析比对。” 一些抽象、简单的规则和玩法,一般情况下表达方式有限,属于思想范畴,通常不能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比如《炉石传说》案,法院认定卡牌与套牌组合的游戏规则属于思想范畴。
高翡同时强调,如果规则具体细化到了一定程度,足以让人感知作品的来源,并且能够对其与作者构思产生特定联想足以成为表达的话,就有可能产生独创性,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重视法律风险 妥善保管核心资产
针对游戏开发公司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高翡给出了四条建议。首先游戏开发者在进行游戏开发之前应当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不能只注重市场前景。“一些游戏开发公司为了赚快钱,往往将抄袭模仿作为发财致富的捷径。但这不是长久之计,开发者应当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开发游戏前进行充分的法律风险评估,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开发策略,注重知识产权布局,不搞恶意攀附,可以选择一些独特题材,开发独特的玩法来另辟蹊径。虽然这种方法会比较费力,但从长远来说更为稳妥。”高翡如是说。
游戏公司还应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如与核心开发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有些公司会通过“挖”取一些掌握核心资源的其他公司人才来缩短开发时间、降低开发成本。对于参与开发运营的核心成员,游戏开发商可以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避免由于员工跳槽而造成对本公司的游戏产品和分发渠道带来冲击。同时,建议对核心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设立风控机制,如要求接触游戏代码的人员进行登记,在游戏代码中设计一些特有的标记。
此外,建议游戏开发公司妥善保管各类证据,并进行必要的权属登记。著作权法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和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可以作为证明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据。游戏公司应妥善保管游戏源代码、授权合同、设计底稿等资料,以便发生纠纷时及时进行举证。此外,不仅可以对游戏软件、角色形象、地图等按照类别进行版权登记,也可以根据需要对一些游戏名称、代表人物等进行商标注册,从而进行立体的知识产权保护。
最后,建议完善合同审查机制,避免授权风险。特别是有一些游戏开发者是通过改编过的影视作品形成游戏的,这种情况下除了要得到改编作品的授权之外,通常还需要得到原作著作权人的许可。
对于游戏制作者发现自己的游戏被抄袭的情形,高翡强调应同时做好自身游戏的权属证明和侵权行为的证据固定。实践中,证据固定一般通过公证的方式来实现,也有区块链、时间戳的电子取证方式。但电子证据的效力要在个案中再认定,因此公证的方式更为普遍。此外,维权可以“多条腿走路”,除了民事诉讼,维权的方式还有渠道维权、行政投诉和刑事立案等。北京商报记者 郑蕊 实习记者 耿文婧(图片来源:《太极熊猫3:猎龙》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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