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幼儿园报名即将开始
深圳多区已发了招生指南
家长们赶紧来看看
做好准备,及时报名
图源:摄图网(ID:400072560)
孩子没有身份证怎么办?
户口本可以替代吗?
幼儿园转公办了
要重新申请学位吗?
没有办租赁凭证
可以用居住信息申请吗?
插班生什么时候报名?
……
有很多家长疑惑的问题
也得到了解答
PS:文章篇幅较长
大家看完所在区的指南
可以直接拉到文末看常见问题解答
招生原则
(一)就近招生。
幼儿园应面向本园所在小区或社区的适龄儿童招生,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录取本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图源:摄图网(ID:400075275)
(二)免试入园。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儿童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
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有序进行。
罗湖区
招生对象
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经区教育局批准(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报市教育局批准),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开设小小班,招收2-3周岁儿童。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图源:摄图网(500342619)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儿童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一)持有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二)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三)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持有家庭居住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深圳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或小区)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图源:摄图网(400098083)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深圳市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招生时间
2020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集中招生时间为6月13日-7月20日。
其中,公办幼儿园为6月13日-7月10日,报名时间为6月13日-6月27日,资料审核时间为6月28日-7月9日,录取公布时间为7月10日;
民办幼儿园为6月13日-7月20日。
集中招生开始前一周,幼儿园应通过本园门户网站、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布本园招生简章,通过咨询电话或安排专职招生咨询人员,向儿童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招生程序
上下滑动查看流程:
(一)接受报名。
提倡幼儿园采用多种报名方式,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或至幼儿园领取报名表。为儿童家长提供的报名时间应不少于两周。
在报名时间内,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所在居住区或社区适龄儿童的报名申请。
(二)准备材料。
提交报名申请后,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按本通知和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
(三)材料核验。
幼儿园应合理安排材料核验的时间,尽量分散核验。核验报名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材料需经至少两人同时核验并签字确认。
(四)录取规则。
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可参照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采用分类排序、分类抽签、摇号录取等方式,不得采用先到先得等其他录取方式。
相关材料核验后,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应直接录取。
(五)公布结果。
招生结束前,幼儿园应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其中公办幼儿园的公布时间不晚于7月10日,民办幼儿园不晚于7月20日。幼儿园应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六)健康检查。
新生入园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儿童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七)登记入园。
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幼儿园应在9月10日前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龙华区
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经区教育局批准,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开设2-3岁儿童的小小班。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图源:摄图网(ID:400244559)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儿童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一)持有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二)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
(三)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持有家庭居住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或小区)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图源:本地宝小培
(四)龙华区公办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不含外籍儿童。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深圳市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时间安排
本学年全市幼儿园集中招生时间为6月13日-7月20日。
其中,试行网上报名“积分入园”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3日-6月22日,公布初审类别时间为6月23日,查验资料时间为6月24日-25日,资格审核、比对时间为6月26日-7月9日,录取情况公布时间为7月10日。
其他幼儿园报名时间为6月13日-7月20日,7月20日前完成材料核验和招生录取工作,如有富余学位时,幼儿园可以随时补招。
图源:摄图网(401728022)
各幼儿园招生方案发布时间:2020年6月11日。各幼儿园在6月9日前将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未备案前不得提前招生。
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 号),参照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根据适龄儿童在招生地段的户籍和住房情况,龙华区幼儿园划分为六个学位类型,按照积分办法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积分办法(一):(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说明:
1.积分办法(一)适用于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
2.以上积分项积分不封顶。
3.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社保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
4.商品房及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未到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不能申请学位)、房屋租赁信息、其他类住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可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积分办法(二):(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说明:
1.积分办法(二)适用于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有学位富余面向所在社区扩招情形。
2.以上积分项积分不封顶。
3.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社保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
4.商品房及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未到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不能申请学位)、房屋租赁信息、其他类住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可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继续试点开展
网上报名“积分入园”阳光招生
试行网上报名“积分入园”阳光招生的幼儿园(以下简称“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依次录取,额满即止。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一)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报名方式:
家长在电脑端登录“龙华政府在线”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ywgz_124229/zxxt/jzfwtd/index.html—“家长服务通道”—“幼儿园报名”,进入幼儿园家长端总入口页面,根据居住地所在位置选择对应的报名入口“幼儿园所在配套小区内家长报名入口”或“幼儿园所在配套小区外家长报名入口”,点击进入登录页面报名。
(二)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学区划分原则
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 号)有关规定,根据适龄儿童在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和住房情况,结合我区实际,本学年我区试行网上报名“积分入园”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设单享学区、共享学区两种招生模式。
单享学区:适用于仅配套一所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的住宅小区及仅有一所阳光招生试点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社区。申请单享学区学位的适龄儿童只能申报住房材料所在学区范围内的一所幼儿园。
上下滑动查看名单:
共享学区:适用于配套两所及以上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的住宅小区,以及有两所及以上阳光招生试点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社区。如同一住宅小区内有两所及以上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同一社区内有两所及以上非住宅小区配套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该住宅小区、社区内的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分别组成共享学区。共享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可以同时按志愿选择同一共享学区内的多所幼儿园报名。同一个社区内有多个共享学区的,适龄儿童仅能申报一个共享学区。
上下滑动可查看名单:
(三)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招生与录取办法
1.单享学区招生与录取办法
(1)遵循“就近入园”原则。
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单享学区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两种类型: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单享学区根据幼儿园招生计划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幼儿园所在社区扩大招生。
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幼儿园招生计划,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扩大招生。
(2)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
申请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单享学区的适龄儿童,幼儿园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按照一至六类招生类型及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3)遵循“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
同一学位类型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2.共享学区招生与录取办法
(1)遵循“就近入园”原则。
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共享学区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共享学区”和“同一社区内的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共享学区”两种类型: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共享学区: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共享学区根据该学区招生计划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幼儿园所在社区扩大招生。
同一社区内的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共享学区:根据该学区幼儿园招生计划,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扩大招生。
(2)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确定招生录取名单。
申请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共享学区学位的所有适龄儿童,将按照一类至六类招生类型及积分的高低集中排序(详见《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并根据学区内幼儿园总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录取,额满即止。
(3)遵循“先志愿再积分”原则,确定录取幼儿园。
入围共享学区招生录取名单的适龄儿童,将根据填报的志愿及积分确定录取幼儿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同等志愿按照类型和积分从高到低录取,额满即止。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适龄儿童,由第二志愿依序录取。如第二志愿幼儿园已录满,则直接转第三志愿录取。
(4)遵循“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幼儿园环节中,同一学位类型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招生程序
上下滑动可查看:
(一)接受报名
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采用网上报名“积分入园”的报名方式。提倡其他幼儿园采用多种报名方式,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或至幼儿园领取报名表。为儿童家长提供报名的时间应不少于10天。
在报名时间内,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所在居住区或社区适龄儿童的报名申请。
(二)准备材料
提交报名申请后,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按本通知和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
(三)材料核验
幼儿园应合理安排材料核验的时间,尽量分散核验。核验报名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材料需经至少两人同时核验并签字确认。
(四)录取规则
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参照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按照《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一至六类招生类别及积分的高低排序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超出剩余学位数量,可采用抽签录取方式,不得采用先到先得等其他录取方式。
相关材料核验后,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应直接录取。
(五)公布录取情况
招生结束前,幼儿园应在本园公示栏或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情况,其中试行网上报名“积分入园”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公布时间不晚于7月10日,其他幼儿园不晚于7月20日。幼儿园应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六)健康检查
新生入园前,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儿童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七)登记入园
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幼儿园应在9月10日前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注意事项
上下滑动可查看:
(一)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非深户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7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三)房产租赁户须提交2020年6月13日前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正式入园前(2020年9月)处于未过期状态。(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申请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学位的家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2020年6月13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其他幼儿园可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四)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已实行学位房锁定(期限三年),在幼儿园3年学制期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请家长在购房或租房之前先确认该房屋学位是否已被使用(所有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五)申请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如出现因家长网上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幼儿园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职能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及审核结果不予采纳。
(六)已取得阳光招生试点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不得留级重读。
坪山区
招生时间
公办幼儿园:6月13日-7月10日
民办幼儿园:6月13日-7月30日
招生对象
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开设小小班,招收2-3周岁儿童。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图源:摄图网(ID:400099976)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儿童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一)持有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二)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三)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持有家庭居住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或小区)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图源:摄图网(ID:400073734)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深圳市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温馨提示
宝爸宝妈要根据各幼儿园发布的具体招生简章,准备相关材料并进行报名申请哟。
今年,全区共有75所幼儿园将进行秋季招生,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66所,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88%。
南山区
招生对象
2020 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富余学位、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开设小小班,招收2-3周岁儿童。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报名儿童除符合年龄要求外,还需符合深教〔2020〕81号文件明确的相关条件。
图源:摄图网(ID:400118128)
招生时间
公办幼儿园:集中招生时间段为6月13日—7月10日,新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7月10日。
民办幼儿园:集中招生时间段为6月13日—7月20日,7月20日前完成材料核验和招生录取工作。
在招生时间内,各幼儿园公布具体报名流程安排。在报名时间内,任何幼儿园不得以名额已满、先到先得等理由拒绝所在居住区或社区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申请。
招生程序
上下滑动可查看:
(一)合理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报备审核后实施。
幼儿园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合理制订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包含幼儿园办学基本情况、收费备案项目及标准、各年龄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时间安排、招生信息发布方式、报名方式、报名所需材料及核验方式、录取方式、招生工作负责人及咨询电话等信息。招生简章按照全市统一的格式文本编制。
各园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于6月4日(周四)下午交学前教育科各学区管理员备案。
(二)公布招生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幼儿园应在6月8日前通过本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布本园招生简章。幼儿园应在招生信息中公布咨询电话或安排专职招生咨询人员,向儿童家长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三)接受报名申请,查验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按照市教育局通知和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按照幼儿园公布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申请。各幼儿园合理安排材料核验的时间,尽量分散核验。
(四)录取结果通知。
幼儿园应在录取名单公布时间内,在本园公示栏或大门外醒目位置公布录取结果,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未被录取的儿童,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温馨提示
(一)各幼儿园不得提前集中招生录取或招收亲子班,不得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等任何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招生工作情况将纳入区教育局对幼儿园日常管理积分管理办法、幼儿园的年度考核指标。对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
图源:摄图网(ID:400130217)
(二)幼儿园应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报名方式,提倡采用网上报名和分散验证,合理安排报名验证时间避免拥挤排队现象。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适当延长招生时间,随时补招。
(三)我区公办园、学位紧张的幼儿园可参考本区义务教育小一新生招生相关政策,采用积分排序录取的方式,也可采取分类排序、分类抽签、摇号录取等方式,开展招生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按照相关流程核验相关材料后应直接录取。
大鹏新区
招生对象及年龄要求
(一)招生对象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儿童。无法提供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原则上不予报名。
图源:摄图网(ID:400269196)
(二)各年龄段要求
1.小班: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中班: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3.大班:2014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有条件的幼儿园将在补录阶段招收2-3岁的小小班儿童,不招收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学位申请流程
(一)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流程
1.网上预报名。
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幼儿园报名”,选择入读的幼儿园进行报名。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6月13日10:00-6月23日24:00。
2.现场提交材料。
向报名的公办幼儿园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幼儿园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公办幼儿园提交资料时间为6月28日-6月30日,7月1日前幼儿园完成资料审核。
3.公布录取结果。
幼儿园在报名系统和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公办幼儿园公布时间为7月2日。
图源:摄图网(ID:500081718)
(二)民办幼儿园学位申请流程
1.网上预报名。
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幼儿园报名”,选择入读的幼儿园进行报名。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6月13日10:00-7月10日24:00。
2.现场提交材料。
向报名的民办幼儿园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幼儿园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民办幼儿园提交资料时间为7月11日-7月13日,7月20日前幼儿园完成审核。
3.公布录取结果。
幼儿园在报名系统和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民办幼儿园公布时间为7月20日。
图源:摄图网(ID:500111222)
(三)补录。
正常招生结束后,有空出学位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同时启动招生补录,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始招收2-3岁小小班儿童。
1.网上预报名时间:7月5日10:00-7月10日24:00。
2.现场提交材料时间:7月11日-7月13日。
3.审核申请材料时间:7月14日-7月15日。
4.公布录取结果时间:7月17日。
(四)新生注册。
请家长关注各园招生录取公告,或拨打幼儿园咨询电话了解新生注册安排。
学位申请需提交材料
现场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相符。
(一)现场提交的必备材料
1.《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下载”,下载后如实填写。
2.儿童身份证或出生证、港澳台通行证(回乡证)、护照等任一身份证明材料。
3.儿童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身份证。同时,非深户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通行证(回乡证)。
4.所在家庭户口簿(港澳籍提供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在深圳本地宝回复【接种】即可获取办理入口
6.住房有关证明材料(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内地居民采集表等原件和复印件)。
7.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提供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表。
图源:摄图网(ID:500623449)
(二)现场提交附加材料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军人子女须提供相关登记备案材料。
(三)入园前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信息核验(8月底前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儿童入园体检表(儿童父母或监护人须于8月中下旬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园)。
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产权份额≥51%。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全市统一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规定的备案号)和已缴纳的首期款发票或2-3张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可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产权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儿童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于亲属关系的说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或内地居民采集表: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凭证》,租期至少包含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已办理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的请主动前往居住社区网格中心申报登记居住信息,并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
3.公租房: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人才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或人才住房专营机构)签订的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属于原村民祖屋类别的,应由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属于祖屋的相关说明材料。
6.特殊住房(包括军产房、集体宿舍、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
(1)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材料。
(2)集体宿舍:适龄儿童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信息)、内地居民采集表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b.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c.雇主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于集体宿舍的说明材料。
(3)统建楼、集资房: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并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有关证明材料(此类住房只限于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购买的不纳入)。
(4)自建房: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
(5)商务公寓:除提供合法房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市内唯一住房。
上述特殊住房有关证明材料的模板可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下载”进行保存下载,证明材料请按照模板出具。
(二)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家长可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
1.在深圳接种且持有接种卡或条形码的儿童,家长可登录“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深圳市免疫规划之窗”,进入“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进行网上查验并直接打印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对话框发送【接种】也可获取办理入口
2.在异地接种儿童或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没有档案信息的儿童,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并开具此证明。
(三)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申请审批表;属于收养儿童,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关系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录取办法
每个适龄儿童同一时间段限报一所幼儿园,录取方法按照“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办法,先从第一类型录取开始,录满后再录取下一类型,直到录满为止。如同一类型的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高低先后录取。先以缴纳社保和医疗险的重叠时间长的优先,如果继续同分,则以居住时长者优先。
图源:摄图网(ID:500723322)
(一)学位类型
第一类型:大鹏新区户籍,申请园所属办事处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产权房〈含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辖区内原居民,祖屋。
第二类型:大鹏新区户籍,申请园所属办事处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军产房、集体宿舍、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必须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深圳其他区户籍,辖区内商品房。
第三类型:大鹏新区户籍,申请园所属办事处租房、公共租赁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辖区内特殊住房。
第四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申请园所属办事处商品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辖区内租房、公共租赁房。
第五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申请园所属办事处租房、公共租赁房或特殊住房。
公办幼儿园有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和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属于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的是:大鹏实验幼儿园、家天下幼儿园、半山海幼儿园、亚迪新村幼儿园、坝光新村幼儿园;属于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的是:葵涌中心幼儿园、大鹏中心幼儿园、南澳中心幼儿园。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招生按照“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原则,同一类型优先录取本小区居民;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则面向办事处内居住的所有适龄儿童。
图源:摄图网(ID:500910020)
(二)积分方法
方法1:按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和医疗险的重叠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计算方法是:若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重叠缴费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0日为止。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12)×0.1,不足1月不积分,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0日。
方法2:按申请儿童家庭在片区(小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计算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计0.1分,不足一月不积分。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属于祖屋的说明材料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片区的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0日。
积分不封顶。申请儿童和父母到园初审时不能提供有效的积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积分。时间均为连续计算,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大鹏新区2020-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
盐田区
招生对象
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经区教育局批准,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开设小小班,招收2-3周岁儿童。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招生时间
本学期全区幼儿园集中招生时间为6月13日—7月20日。
1.公办幼儿园为6月13日—7月10日。具体安排为:报名时间从6月13日上午9点,至6月26日下午5点;资料审核时间自6月29日—7月1日;如需摇号(或抽签),时间为7月7日—9日。公布录取结果时间,不晚于7月10日;
2.民办幼儿园为6月13日—7月20日。具体安排为:报名时间从6月13日上午9点,至6月26日下午5点;资料审核时间自7月11日—7月12日;如需摇号(或抽签),时间为7月16日—18日。公布录取结果时间,不晚于7月20日。
集中招生开始前,幼儿园应通过本园门户网站、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布本园招生简章,通过咨询电话或安排专职招生咨询人员,向儿童家长提供咨询服务。错过报名时间,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原则上就近招生
我区按照沙头角片区(含沙头角街道、海山街道和中英街管理局)、盐田片区(盐田街道)、梅沙片区(梅沙街道)三个大片区招生。位于三个片区的幼儿园面向本片区居住的适龄儿童招生,片区儿童认定以住房证明资料为准。统一招生结束后,如幼儿园仍有学位空余,可向全区随时补招。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儿童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报名方式
登录“盐田区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登记系统”(http://ertong.sz.edu.cn/ytzs/login.jsp),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报名登记。家长应根据幼儿年龄,各幼儿园秋季招生人数,可选择片区2所公办幼儿园和1所民办幼儿园申请学位。其中,两所公办园为平行志愿,仅视为两次公办园报名机会,不作为报名意愿的先后次序。全区幼儿园自6月13日开始报名,为儿童家长提供的报名时间应不少于两周。
盐田区 2020 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情况一览表:
所需资料
各幼儿园需查验如下资料原件,留存A4纸复印件:
1.持有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如正在给儿童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办理回执。
2.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保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如作为小区居民申请本小区配套园学位的,需持有本小区家庭住房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小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含首期房款收据);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租赁凭证需2019年6月1日前登记备案,且实际居住社区工作站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佐证(两个地址完全一致);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小区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4.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片区,并持有家庭住房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片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含首期房款收据);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片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片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片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辈房、单位房和廉租房等)。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深圳市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此次招生资料审核将以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审核安排以幼儿园电话、信息等通知方式为准。原则上,各幼儿园进行报名资料现场审核后,审核结果录入“盐田区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登记系统”,在本次招生工作中全区各幼儿园适用。
幼儿园录取方式
1.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录取方式
学位需求超过学位供给的幼儿园,原则上要根据生源类型,采取摇号(或抽签)方式录取。在规定时段内,申请及递交资料的时间先后不作为是否安排学位的依据。
(1)生源类型(分类中的户籍以适龄儿童户籍为准)
A类:盐田户籍,盐田自有产权房;
B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盐田自有产权房;
C类:盐田户籍,盐田租房或单位房;
D类:非深户,盐田自有产权房;
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盐田租房或单位房;
F类:非深户,盐田租房或单位房。
(2)录取办法
按A至F类顺序,依次录取。若符合资格的同类别的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以摇号(或抽签)的方式录取。
2.小区配套幼儿园录取方式
辖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仍有空余学位的,可以向片区招生。
(1)小区居民录取。
小区居民申请学位人数超过小区配套园学位数的,按照以下生源类型录取:
A类:盐田户籍,本小区自有产权房;
B类:深圳其它区户籍,本小区自有产权房;
C类:盐田户籍,本小区租房;
D类:非深户,本小区自有产权房;
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本小区租房;
F类:非深户,本小区租房。
按A至F类顺序,依次录取。若符合资格的同类别的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以摇号(或抽签)的方式录取。
(1)非小区居民录取。录取完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小区配套园,可以招收片区适龄儿童,按照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录取方式录取。
如需摇号(或抽签)的,公办幼儿园将由区教育局根据
报名人数与学位数的比例安排次序;民办幼儿园根据各园招生简章和本通知要求做好安排。
录取结果公示
录取结果统一在报名登记系统上公布,儿童家长可以随时登录查看。幼儿园应在录取名单公布时间内,在幼儿园宣传栏或大门外醒目位置张贴录取名单及录取年级。
招生程序
上下滑动可查看:
(一)合理制定招生方案,报备审核后实施。
各幼儿园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合理制订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包含幼儿园办学基本情况、已备案收费项目及标准、各年龄段计划招生数、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办法、所需材料、核验时间、地点及招生咨询电话等信息。各幼儿园须于2020年6月8日前将招生方案、《盐田区学前教育机构招生信息公开表》、招生广告(或简章)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方可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二)公布招生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各幼儿园应在6月10日前,通过本园门户网站、公示
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和招生方案,保障适龄儿童家长的知情权。幼儿园应在招生信息中公布咨询电话或安排专职招生咨询人员,向适龄儿童家长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确保新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接受报名申请,查验材料和录取。
1.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登录“盐田区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登记系统”,进行报名申请。幼儿园应在报名时段内接受所有适龄儿童报名申请,做好招生场所安全防范和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提交报名申请后,等待幼儿园通知查验相关报名材料。
2.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接到幼儿园通知查验材料信息后,应按本通知和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准备相关的报名材料进行查验。
3.非深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均为非深户的,需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无法提供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原则上不予报名入读我区幼儿园。
4.幼儿园应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查验材料结束后,幼儿园应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5.幼儿园在集中报名开始前,不得提前招生报名和录取。在报名时间内,任何幼儿园不得以名额已满、材料不全、先到先得等理由不接受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核验材料和咨询。集中招生结束后,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随时补招。
(四)接受健康检查,登记入园。
新生入园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儿童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盐田区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情况信息采集表》,幼儿园应在9月10日前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五)整理汇总并上报招生资料。
集中招生工作结束后,幼儿园应及时整理招生资料,撰写招生工作总结,及填报《深圳市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统计表》,于7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备存。
福田区
福田区多个幼儿园
都已公布了招生计划
就不在这里一一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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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问:幼儿园是就近入学吗?
答:是的。
报名是从6月13日开始吗?
答: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13日起全市幼儿园开始报名。
问:插班也是6月13号报名吗?
答:是的。
图源:摄图网(ID:501016066)
问:虽然民办园招生时间比公办园的晚结束一周但开始时间是一样的,担心公办园没录上,好的民办园也录完了,怎么办?
答:家长可同时申报民办园和公办园。
问:小孩语言发育迟缓,4岁后报名小班可以吗?需要另外准备什么资料吗?
答:可以,请家长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材料。
问:租赁凭证有居住时长要求吗?
答:居住满一年以上。
图源:摄图网(ID:501016386)
问:父母无房产,生于祖屋,长于祖屋的孩子,可以就近上学吗?
答:可以祖辈房申请。
问:户口本上的地址(全家人和爷爷奶奶一起)和 房产证上的地址(爸爸妈妈的房产,在户口本上地址隔壁小区)不一样,入读幼儿园应以哪个地址为主?
答:以儿童实际居住地址为准。
问:小孩2014年8月30日出生,公办幼儿园有富余学位可以再读一年大班吗?
答:可以向幼儿园提出申请。
图源:摄图网(ID:400062714)
问:小孩没有办理身份证,户口本可以替代吗?
答:报名时需提供儿童身份证,请家长尽快为孩子办理身份证。
问:今年幼儿园招生需要孩子的身份证,对目前没有身份证的孩子办起来难度很大,有没有其他的方式?
答:儿童身份证办理回执也可作为报名材料。
问:大班插班有名额吗?学区内有房,需要什么材料?
答:请咨询所报读幼儿园是否有大班空余学位,所需报名材料请参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问:就读学校已经转公办了,那原就读孩子还要重新申请学位吗?是否可以直接就读呢?
答:原在园儿童可以继续就读,无需重新申请。
问:在社区登记了居住信息可以作为住所证明材料吗?我们没有租赁合同。
答:在社区登记的居住信息可以作为住所证明材料。
图源:摄图网(ID:400112309)
其他区的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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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教育、罗湖教育、龙华区教育局、
深圳坪山教育、南山教育局、大鹏教育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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