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哈市交警部门
持续对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
出行秩序从严规范治理,
对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此前报道↓↓
非机动车违法有四类原因
2日,记者跟随交警部门警力来到康安路武警医院门前区域开展治理。 7时40分许,一名共享单车骑行者沿康安路逆向行驶被民警拦下,该人一脸诧异称“我没闯红灯啊!”
民警指出,骑车不应该逆行,通过斑马线时应下车推行。骑车人意识到问题所在,接受了50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部门介绍
目前造成交通违法
发生较为突出的原因主要有四类
一是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特别是对非机动车通行规定掌握不清,具体内容并没有详细了解和掌握。
二是心怀侥幸,认为自己骑行技术过硬,不会发生意外情况。
三是认为其他车辆肯定会主动避让自己,自己无所畏忌的违法骑行;
四是认为自己在道路上属于弱势群体。即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也都是机动车承担责任,与自己无关,所以机动车驾驶人都会避让,不敢撞自己。
骑行单车违法也要承担事故责任
交警部门明确表示,非机动车上路违法不仅扰乱了交通秩序,还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对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伤害,如果交通事故中非机动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骑行人员也要承担相应事故责任及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近期,交警部门对两起
因骑行共享单车交通违法
引发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
2020年5月2日17时35分许, 王某骑行二轮自行车(哈啰共享单车)闯红灯横过哈平路时 ,与行驶至此的由李某驾驶的长城牌小型客车相撞。
随后,自行车飞出又与停车正在等待左转弯红灯信号的由孙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了王某受伤、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经初步调查认定,王某骑行二轮自行车(哈啰共享单车)闯红灯违法行为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将承担本起事故的一定责任。
案例二:
2020年5月21日15时45分,王某驾驶宝马牌小型客车,在道里区沿群力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景江西路时,遇到孙某骑行两轮自行车(哈啰共享单车)由西向东斜向行驶穿越道路,随后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孙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孙某骑行二轮自行车(哈啰共享单车)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骑行斜穿道路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最终承担了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王亮 高阳 记者 孙莹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
责任编辑:张宗
审核:张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