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未成年人杀人案于5月9日开庭审理,可笑的是被告人无一人出庭,也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不禁猜测,被告饭盒是觉得自己孩子做出这样天理难容的事,无颜面对原告?又或者是脸皮太厚,因为没办法强制执行,所以无赖一样采取躲避拖延的方式,想要逃脱法律的惩戒。
因为罪犯是未成年人,所以惩戒依旧是3年的收容教养,无需负刑事责任,这样的结果其实我们预料之中,这是法律层面的我们没办法也没能力去更改,但是在道德层面,对于这样一个恶劣的未成年人,我们希望重惩。
作为被告的父母,缺席出庭这种行为可以看出,自身的素质道德不高,这样的家庭对于孩子的教育一定是缺失的。
一个身高170体重150的13岁孩子,可以杀完人以后,若无其事问女孩父母女孩有没有回家,还在班级群里扬言自己还没满13岁,可见不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而是有预谋的作案。
家庭教育的缺失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第一所学校家庭,没有起到正确的引导教育作用,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可以因为你没有满足他的要求,扬言要杀了你,这个时候的孩子,只知道这句话可以表达他的不满,他不知道这句话如果实施的结果是什么,这年纪对于生命的重量和意义也是模糊的。
学校教育与保护
我听到这么一句话,学校法律保护的是“坏”孩子,有的孩子在学校受到霸凌,告诉老师,老师不管,告诉家长,家长告诉他要做个好孩子,不能伤害别人。
很多犯罪往往是从小事演变而来,今天你为了一己私欲,你打到了对方,又抢走了玩具,你从中体会到了快感,明天你就会因为一言不合拔刀相向。
犯罪的道理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都是一步步走出来的,人家是一步一步走向成功,而你是一步一步走向深渊。
很多人都呼吁更改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这其实治标不治本,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需要从根本上,本质改变。
不管是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都需要知识文化的熏陶,道德法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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