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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师范学院
黄冈师范学院地处楚头吴尾、通江达海、与省会武汉同城化的人文重镇与全国宜居城市——湖北省黄冈市,是一所学科门类和专业设置均较齐全的湖北省省属多科性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是拥有750万人口的黄冈市第一高等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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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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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师范学院是1999年3月25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来的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一所全日制省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自1905年成立“黄州府师范学堂”,黄冈师范学院至今已经走过了百年办学历程。
1905年创办的黄州府初级师范学堂,后更名为黄州府师范学堂。抗日战争期间,学校一度由黄冈县三解元(黄冈县泗泊河)迁址到新洲大渡村,并改名为湖北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开设普师、简师班,培养中小学师资。解放战争时期,学校曾几度迁移校址,1945-1947年由新洲大渡村迁至黄州,1947年到1948年又由黄州迁到汉阳,1949年再度迁回黄州,学校虽历经辗转,校名则始终是“湖北省立黄冈师范学校”。
黄州解放后,黄冈师范学校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接管,改为“湖北省黄冈师范学校”;1949-1950年,普通师范和艺术师范合并,组建黄冈行政区立中学师范部;1953年7月恢复成立了湖北省黄冈师范学校,广济师范学校并入;1960年,学校更名黄冈师范专科学校;1961年秋,黄冈大学、黄冈幼师撤销,60级学生共五个班并入湖北省黄冈师范专科学校。“文革”时期,学校复名黄冈师范学校,挂师范学校和进修学校两块牌子,1975年开始招收高师班。1977年秋,学校改名为“华中师范学院黄冈分院”,由省政府批准成为大专院校。1978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更名为黄冈师范专科学校,从此,学校作为正规的普通高校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86年,学校升格为副地级;1988年,学校被评为首届“全国先进师专”。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更名为“黄冈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9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省教委下文,黄冈教育学院并入,学校的教育功能和办学实力进一步增强。
1998年12月17日,我校的“专升本”考察评估以90%的高票通过专家评审,“专升本”获成功。1999年3月25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黄冈师范学院;2000年11月28日,我校在珠明山新校园隆重举行了“黄冈师范学院”的挂牌庆典,标志着我校的发展能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2004年,黄冈师范学院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在全国新建地方本科院校中率先通过了这项评估。12月25日至30日,教育部专家组莅临我校开展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经过6天的认真评估,专家组认为我校定位准确,办学思想正确,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突出;重视制度建设,教学管理日趋规范,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加快教学基本设施建设,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风校风优良,社会声誉良好。
至此,历经百年耕耘,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涉及文、理、工、法、经、管、教、农等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高等师范院校。学校教学环境优美,教学设备设施齐全,学术氛围浓郁,师资队伍力量雄厚。
进入“十一五”,黄冈师范学院正面临着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今天,在“科学定位、内涵发展、特色强校、规范创新、就业至上”的办学理念指导下,全校15000名师生员工正满怀信心,齐心协力,“攀层次、创特色、上水平”。我们深信,经过“十一五”期间的持续、健康发展,黄冈师范学院必将迎来一个新的明天,新的辉煌!
王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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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生物科学、教育技术学
教育部定点教改试点专业:美术(教师教育专业)
教育部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教育技术学
省级品牌专业:汉语言文学、生物科学、教育技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生物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软件工程、汉语言文学
湖北重点建设学科
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基础教育与区域文化
省级重点学科:教育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省级重点培育学科:应用经济学、戏剧与影视学、中国语言文学
校级重点学科: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
校级特色学科:美术学、新闻传播学、外国语言文学、物理学、体育学
校级扶植学科:地理学、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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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黄冈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黄冈师范学院 院校代码10514
法人代表陈向军
二、学校地理位置黄冈师范学院地处楚头吴尾、通江达海、与省会武汉同城化的人文重镇,全国宜居城市,“魅力中国城”——湖北省黄冈市,交通十分便捷,武冈城际铁路半小时内直达,京九、沪蓉等交通大动脉贯穿全境。
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四、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招生范围2019年黄冈师范学院面向全国19个省
(市、区)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相关省(市、区)的招生公告。
六、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1.监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2.听取审议招生工作事宜;3.对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招生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招生与就业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报到时,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后,可按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转换专业。
3.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八、录取原则
1.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即把所有考生按成绩排序,优先满足考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并录取。先录取排名第一的考生,再录取排名第二的考生,依次逐个录取。对某一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专业是否录满,若未录满,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若该专业未录满,则安排在该专业,若已录满,则看其第三志愿,如此类推。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按照各省(市、区)招办投档综合分排序执行。
2.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标准。
3.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遵循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5.学校试行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时不分专业,进校学习一段时间后,根据各教学学院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6.学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及《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九、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详情由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
十一、奖助学金
1.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明珠学子奖助学金等。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获得奖助学金的人数可达学生总人数的50%以上。
2.助学贷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均可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因办理手续便捷,目前主要推荐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设有困难学生补助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对特困生提供专项补助,并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4.助学基金:①黄冈师范学院阳光助学基金(电信爱心助学、移动爱心助学、联通爱心助学以及校友、社会企事业和社会名流捐资助学等);②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③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等。符合条件者,均可获得资助。
十二、报到注册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且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者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三、招生信息公开及联系方式
通过黄冈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hg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jiu.hgnu.edu.cn/zs/ )、黄冈师范学院招办微信公众号、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录取结果。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电 话:0713-8616617 8835368 联 系 人:郝进仕
传 真:0713-8616617 邮政编码:438000
电子邮件:zhaoban@hgnu.edu.cn
网 址:www.hgnu.edu.cn
毕业生就业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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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2018年9月,学校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招标结果,委托第三方调研咨询机构——北京乐易考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黄冈师范学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报告数据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黄冈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基础数据库,各项数据统计截止日期均为2018年8月31日。主要涉及毕业生规模和结构、就业率、毕业去向、就业流向等分析。二是乐易考公司调研数据,采用专业调研平台对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进行线上调研。运用涉及毕业生就业质量相关分析和教育教学反馈部分数据,通过交叉对比分析,采用多样化图表制作方式,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学校2018届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报告主体内容有八章,3.6万字。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是毕业生规模及就业基本情况。学校2018届毕业生4846人,就业4560人,初次就业率为94.10%。其中本科毕业生4012人,初次就业率为94.32%;专科毕业生共有834人,初次就业率为93.05%。
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于95.00%的学院有12个,分别为机电学院、商学院、交通学院、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化工学院、数理学院。专业有30个,分别为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翻译、化学、会计学、教育技术学、经济与金融、思想政治教育、生物科学、软件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媒体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秘书学、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汉语国际教育、广播电视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汽车服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地理科学、电子信息工程、英语、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翻译、化学、会计学、教育技术学、经济与金融、思想政治教育7个本科专业实现100.00%就业。
专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于95.00%的学院有4个,专业有9个,其中动漫设计与制作、工程造价、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商务英语6个专科专业实现100.00%就业。
二是毕业生就业专项分析。2018届毕业生在单位就业3643人,占比75.18%。795人升学,升学率为16.41%,其中本科毕业生526人升学,占比13.11%,专科毕业生269人升学,占比32.25%。62人出国(境)学习、工作,占比1.28%。38人自主创业,占比0.78%。有1141人从事教育工作,占师范毕业生比68.81%。政策性就业100人。
三是质量调查与分析。2018届毕业生对当前就业的满意度为85.78%。较去年提升0.04%。81.44%的用人单位认为学校毕业生能力很好。毕业生对母校的综合满意度为96.16%。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2%以上,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报告指出,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呈现新的举措与特点。一是落实抓机制创新、市场开拓、基层项目、智能平台、创新创业等举措,提升了就业创业质量。二是通过校地校企对接、实习实训项目、举办专场招聘、精准就业指导等举措,大力落实“我选湖北”计划,增强了服务地方实效。
报告认为,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总体良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规模及就业率创近三年的新高,学校继续强化了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指导工作,推动毕业生整体就业质量继续提升,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价较高,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生的综合评价较好。
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专业建设,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指导,不断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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