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保职工养老保险时,有朋友会碰到“临时账户”这个词,那么这个“临时账户”是什么意思呢?它和“一般账户”有什么区别?
一、概念解释
根据国办发2009年66号文件《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类别分两种:一种是一般缴费账户(简称一般账户);另外一种是临时缴费账户(简称临时账户)。
1、一般账户
在本人户籍地参保,或者虽然是在自己的非户籍地参保,但初次在该地区参保时的年龄: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的人员建立的养老账户,都是一般缴费账户。
2、临时账户
在本人户籍地以外地区的参保人员,初次参保时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0周岁的人员建立的养老账户,都是临时缴费账户。
温馨提示:如果初次参保时,年龄已过规定界限,之后又向前补缴过养老的,账户性质仍然为临时账户。
二、养老保险“临时账户”如何办理
临时账户参保人员新参保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用以核实其是否为户籍所在地人员。
三、“临时账户”如何转移
“临时账户“参保人员需要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全额转移。
而“一般账户”参保人员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只转移12%的统筹基金(单位缴费) 及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
四、“临时账户”退休
1、养老保险统一规定的法定退休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至少满十五年。
2、达到退休条件后,如要退休,还有如下规则需要遵守:
很多人并不知道退休审核时还有一条规定,且这条规定通常是不被更多人所熟悉和了解。
(1)如果仅在户籍地缴纳养老,满足退休条件的,只能在户籍地办理退休;
(2)如果不在户籍地缴纳养老,而在现在的居住地缴费满十年以上的,则可以在现在的居住地办理退休;
(3)如果不在户籍地缴纳养老,在现在的居住地参保缴费也不满十年的,但若在其它地方缴费满十年的,应当去该地办理退休;
(4)如果以上情况都不符合,即在任何一个地方养老缴费都不满十年,那么应当返回户籍地办理退休。
重要提示:
如果办理了“临时账户”养老保险后又有往前补缴养老的,虽然达到十五年,但仍会让你返回户籍地办理退休!
举例:
李姐户籍是山西省临汾市,常年在西安亲戚家的私企工作,41岁生日前,在西安第一次参保了城镇职工养老,之后一直正常缴费,一直缴到50周岁,共正常缴费9年的养老。在这期间,她曾以单位名义提出养老补缴申请,并向前补缴过7年的养老保险。所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0时,已在西安缴满16年的养老,据此到养老经办处办理退休申请,但是没有批准,拒绝的理由是:该同志在西安初次参保时已过40周岁,建立的是的临时缴费帐户,因此无法办理退休。
后来李姐只能把养老保险转回山西省临汾市自己的户籍地,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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