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3月12日上午,贵池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安某某以开设赌场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其余多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2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经法院查明,2017年12月份以来,被告人安某某、彭某某为谋利纠集其余四名被告人在贵池区境内多次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上述人员为实施犯罪经常聚集,内部分工明确,成员相对稳定,逐步形成了以安某某、彭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贵池区法院严格按照各被告在组织中的地位及所起作用,并根据其各自所犯罪行及其具备的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下一步,贵池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坚定严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立场,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司法为民,以司法权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平安贵池保驾护航。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