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君说两句
我签了三年的合同
花了不少钱装修开饭店
结果现在才干了一年半就要拆迁
停产停业补偿却不给我
我觉得太不合理了
……
而房东称
自己也受到了损失
认为补偿款就应该属于自己
那么这笔钱
到底应该给谁呢?
合约没到期就要拆迁
损失约十万谁来补偿
2017年4月,王女士在莱西市水集街道南京路80号上租了一处二层临街楼房,租期为三年。南京路是莱西的几条主干道之一,距离莱西北站高铁站只有十分钟路程,地理位置很不错,适合做生意,她就租下了这处房子,精心筹备开了一家饭店,摩拳擦掌打算把生意做起来,没想到才开了一年半就遇到了变故。
今年9月份,莱西市开展了南京路道路提升工程,这也是2018年莱西市街道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工程之一,将对道路进行拓宽,道路一侧的13户房屋面临拆迁,其中就包括王女士租用的南京路80号的房子。
王女士说:“城市建设我当然支持,不过我遭受的损失也应该有合理的补偿,可是直到现在我的饭店马上就要被拆迁了,还没有拿到任何补偿。为了开这家饭店,我从装修到购置各种设备、物资,前后投入了大约20万元左右,算上已经经营一年半收回的成本,和拆迁我能带走的设备,我大约还损失了十万元左右,还有一年半的预期收益还没算进去,第一年刚开始干没名气其实没挣钱,就指着后一两年来挣钱,结果现在刚有起色就要拆迁了,这块都没法算。”
街道把停产停业补偿发给房东
房东拒绝给租房者
王女士说,她看了本次拆迁的补偿方案,其中有一条提到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规定“正在用于生产经营并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载明营业地址一致,且近三年内有纳税记录(或免税证明)的合法房屋,根据确认的合法房屋实际用于经营建筑面积,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标准,一次性计发10个月。”王女士说,评估公司认定的经营面积为426平方米,按照标准水集街道应发127800元的停产停业补偿。
另外,王女士还给记者看了她与房东邹女士签订的租房合同,其中写有“若甲方(房东)在乙方(王女士)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第三方,视为甲方违约,向乙方补偿违约金壹万元。”
王女士认为,按照这些规定,她应该得到停产停业补偿和违约金。“但结果就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没有给我。我问水集街道,他们跟我说给房东了,让我问房东要;房东说停产停业补偿是给她的,还说街道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不用给我违约金。”
王女士认为房东的说法让她很难认同。“明明是我们在这里经营,停产停业的也是我们,当初房东去领停产停业补偿都是用的我们的营业执照,房东拿到了拆迁的其他经济补偿还是可以再买房子,想出租还是能出租,哪里受到停产停业损失了?”王女士说。
房东:停业损失该给我
拆迁自己也受损失
房东为何不愿意将停产停业补偿给王女士?12月4日记者联系了房东邹女士。“我们之间没有纠纷,都是说好的事。我们退房租给她,她能带走的东西,我们也让他都带走,空调移机的费用我们出。但经营性补贴不关她的事,这是街道补给我们出租的钱,街道补贴的所有的钱都是给房东的,街道拆迁方案中有一个临时性补助,应该是给她的,但是这块钱街道没有给我们,我们怎么给她。”对于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邹女士也坚持认为不该支付:“这不是我们违约,拆迁是街道行为,这是不可抗力。”
邹女士称,街道拆迁她自己也吃亏了。“我们也不想拆,不想要货币补偿,想要求街道给我们在同等地段给我们盖同等面积的房子就行,但是街道不同意,我妈因为这件事还晕过去好几次。我们自己建的部分已经二十多年了,但是街道给我们算作违建,每平方米只给我们1200元的赔偿,房产证上有的部分是每平方米补偿6900元,补偿少了很多。我们去打听了,现在想买住宅的价格每平方米要八九千块钱,商铺每平方米要一万六千块钱。我们感觉自己吃大亏了,就是因为这是公益活动,所以适当的做出牺牲才同意的。”邹女士说。
邹女士说:“我觉得王女士太不厚道了,从南到北所有的拆迁户,所有的经营性补偿都是给到房东的,这个事应该找街道解决,不应该找我们解决。”
莱西城建局:无明确法律规定
水集街道:钱给房东了,双方自行协商
房东和租客都觉得自己吃亏了,经营性补偿到底应该给谁?记者首先联系了莱西市城乡建设局棚改办,工作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南京路的道路扩建项目不属于棚户区改造,不在棚改办的管辖范围之内。“这个问题很难答复,据我了解目前国内没有相关法律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迁做出明确规定,只有最高法出台的一份文件说,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的,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迁办法的精神执行,具体情况还是需要咨询进行拆迁工作的水集街道。”
记者又联系了水集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李绍强,李绍强说补偿款已经给房东了,现在房东也已经搬走。“拆迁是和户主签订的补偿协议,具体如何给租客补偿,应该由房东和承租人之间根据他们签的合同协商。我们只能给他们双方协调,其他家都是这么解决的,已经给他们协调好几次了,现在就剩他们家没解决了,解决不了只能让他们通过法律渠道打官司,尽最大可能帮助他们维护权益。”李绍强说。
但是据记者了解,除了王女士一家,13户中还有两户也曾对补偿提出异议,其中一户的经营者丁女士告诉记者,她和爱人在今年元旦刚刚在南京路租下一处房子经营电子设备,结果还不到一年就面临拆迁,前期她的店铺已经花了3万元装修,现在为了经营他们又只好在马路对面又租下一处商铺,又花了近3万元装修,但是也没有得到任何补偿。“11月21日的时候,李副书记带着工人来,和我们说今天肯定得拆,我们也不能抵抗,就让他们拆了,但是当时李副书记说,可以提供相关材料给我们打官司,但是到现在也没有给我们。”丁女士说。
停产停业补偿给谁不明确
北京、重庆曾出台相关办法
记者查询到,2011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其中规定: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而在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并没有明确提及房屋承租人,只提到“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则规定“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其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也没有明确停产停业补偿应当给被征收人还是承租人。
其实对于类似问题,北京市曾在2017年发布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其中写明:生产经营者承租房屋的,依照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没有约定的,由被征收人参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对生产经营者给予适当补偿。重庆市2011年发布的《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中也规定:被征收房屋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不是被征收人的,依照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停产停业损失;没有约定的,由被征收人和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协商分配。
律师:经营性补偿应给承租人
强制倒房应提前送达文件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认为,持续经营的人并不是房东,而是承租人,房东作为被拆迁人,应该由房东给承租人。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提到拆迁情况,承租人可以不倒房,得到补偿后再退房。拆迁也不属于合同中提到的不可抗力的范围,承租人可以向房东提出违约金赔偿的要求。单律师说,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建议王女士保全证据,对房东提起诉讼,要求停产停业补偿和违约金,并将拆迁人列为第三人。
王女士说,12月12日,莱西市行政综合执法局执法中队以及的工作人员来到饭店门前,准备强制倒房,双方起了冲突:“我说我们绝不暴力抗法,但是你们强拆要出示相关文件,只要出示文件想怎么拆怎么拆,但是他们一开始说下文件给建委了,后来又说没有这份文件,最后也没有提供给我们。”
单正国律师说,按照规定拆迁行为可以不终止,但是应当由进行拆迁这项行政强制行为的部门提前送达相关的文件。如果没有提前送达相关文件,王女士有权提出异议。
同时单律师认为,作为拆迁人的水集街道在前期调查了解到有承租人的情况下,应当提前把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叫到一起进行充分沟通,避免在拆迁过程中造成纠纷,导致市民最终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承租人经营到一半遇到拆迁,自己却得不到补偿;房东认为自身利益也受到损失,应得停产停业补偿;拆迁人水集街道说钱已经给了房东,让双方自行解决。您如何看待此事?
文/图 城市信报记者 项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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