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被一篇新闻刷屏了,说的是11月30日晚上,浙江乐清放学路上失联的11岁小孩终于在昨晚被找到了,让人欣慰的是人没事,很健康,不像之前报道的几起事件,失踪人员被发现已经死亡了,不过更加让人愤怒的是,家属捏造了失联的事件,报的是假警。
在接到家属报警后,温州、乐清二级公安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处置机制,以最高等级组成联合调查组,投入大量警力开展查找工作,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纷纷出人出力,结果出了个报的假警,浪费了大量的警力,消费了广大群众的爱心。对于这种行为,我想说这位家属是为了博关注?有没有考虑过大家会怎么看你们?有没有考虑过小孩子在学校是否会被人指指点点?那么,我们除了谴责之外,报假警的家属,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按照我们《治安管理条例》第25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看来拘留罚款是在所难免了。
另外按照我们《刑法》关于诬告陷害罪的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对方家属是故意捏造失踪的事实,是想要陷害他人的,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据报道目前小孩的妈妈已经被警方控制,全家也已经搬家跑路了,我觉得既然你悬赏50万,那么应该让家属把50万交出来,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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