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昆明举办的“第5届艾滋病学术大会”专家披露的数据称,“2018年第2季度,中国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40104例,其中性传播占93.1%;截至2018年6月30日,全国报告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820756例,报告死亡253031例。”即使今年后两个季度的新增量仍按照保守的8万人计算,到今年年底这两个数据(99.37+8)相加,就是123.37(82.07+25.3+16)万例,较去年同期增长24.15%,而中国GDP的增长速度还不到7%。如果得不到更为有效的控制,几年后,中国就有可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艾滋病大国”。
最近几天,一篇《不要拿生命发生性关系》的文章火了朋友圈,文中的截图看着就让人害怕:
前不久,居然有人还在网上炫耀自己作为艾滋病患者,又“祸害”了一个女学生,让人气愤。该是心理何等多扭曲,竟然做这种道德沦丧的事?
事实告诉我们,除了首先洁身自好外,还要具备防护知识,了解一些必要的防艾知识。法萌君转发这篇文章,希望大家不必过分惊慌。
建议WIFI下观看视频
艾滋病是有阻断药的,或许你现在才意识到疾病科普有多么重要!没关系,小编会肩负使命,日后会努力把更有用的知识及时传播!
现在,艾滋病自救漫画版来了!请看官们再次重温这项科普,牢记于心!
希望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要学会爱自己。生命只有一次,永远要记得保护好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别让痛苦与折磨伴随一生。
最后,提醒大家,发现这样的垃圾人,及时报警,以防他或她再危害别人。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3号)
第十二条 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所指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
(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让这些人渣死的更快一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六十条 【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