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罗忠明 实习生刘汉强 据鹤山交警消息,10月22日,逃亡在外二年多的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富,终于到江门鹤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开始新的人生。
2016年5月30日晚上8时多,鹤山市雅瑶镇那要村与S272线交界附近路段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张某富驾驶粤KS**8V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乘客李某由雅瑶镇那要村驶入S272线沙坪往江门方向道路过程中,与沿S272线由沙坪往江门方向行驶由周某豪驾驶的粤JVR**6号小型轿车左前角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当场死亡、张某富受伤及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发后,鹤山公安交警部门经过大量调查工作, 发现张某富满身酒气,有酒后驾驶的嫌疑,于是在医疗部门对张某富进行抽取血液样本检验,鉴定结果得出:张某富血液样本中酒精浓度108.09mg/100ml,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案发后张某富逃往外地。在此期间,民警通过多方关系嫌疑人的亲人、家属做工作,帮忙劝说张某富投案。二年过去了,民警从未放弃对肇事者的追逃。
踏上逃亡路的张某富由于害怕暴露身份,辗转各地,因为“逃犯”的身份,一直没有正式工作,以打零工维持生活,也不敢使用身份证,生活可谓步步惊心。两年多的逃亡生涯,以及对死者李某的愧疚,令张某富身心煎熬,坦言“这样的生活,真的过够了!”。最终,张某富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主动到公安交警部门投案自首,接受法律的制裁。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张某富作出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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