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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发布会公布广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新成果。会上,同时发布了《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于即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根据奖励办法,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最高可获奖励50万元。
发布会现场,还向3位举报涉黑恶犯罪的群众分别发放了三笔举报奖励金,共计50万元,三名举报群众带着“熊猫”面具现场领奖。
现场视频
广东省扫黑除恶办处长雷锦华介绍,近期,为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方法》),并于2018年7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举报事项经查实并以涉黑涉恶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照《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
奖励方法有哪些亮点? ![]()
一是奖励范围更广。不仅对实名举报我省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的举报人进行奖励,而且对举报相关“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予以奖励。
二是奖励金额更高。举报事项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并在案件侦破、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依照《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
三是奖励适用的罪行更多。此次奖励办法适用于以下十一类涉黑涉恶线索:
①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②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③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④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⑤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⑥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⑦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⑧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⑨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⑩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
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线索。
通过以下3种途径举报 ![]()
省扫黑除恶办表示,有关部门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线索内容和奖励数额等进行严格保密,同时向社会公布了省扫黑除恶办、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等三种举报方式。
一是省扫黑除恶办举报方式:信件邮寄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10080)。
二是省纪委监委举报方式:信件邮寄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广东省纪委监委(邮编510080);举报电话020-12388。
三是省公安厅举报方式:举报邮箱gdshce@163.com;举报电话020-12389;信件邮寄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广东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510050)。
《奖励方法》解读 ![]()
一、奖励对象有哪些?
举报本省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简称“举报人”)。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被害人是案件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有明确的权利义务,不属于本奖励办法的奖励对象。
二、“举报奖励办法”仅限于奖励实名举报吗?
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于匿名举报的,在破案后能够联系到举报人,且证实是其本人并愿意领取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
三、共同举报怎么奖励?
具体分为两类:第一类,多人分别举报:同一案件由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时间以《广东省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登记表》的登记时间为准;多人举报但是举报内容有重大区别,对于案件查处确有不同帮助的,酌情分别给予奖励;第二类,联名举报: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奖励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四、多头举报怎么奖励?
具体分为三类:第一类,同一举报人在多地多部门举报同一犯罪线索的,不重复奖励;第二类,同一举报人举报的同一犯罪线索,同时符合本办法和其他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情形的,按照最高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第三类,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不同作用的,按照最高的奖励标准发放奖金。
五、按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奖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举报黑恶势力犯罪,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材料;
2.举报内容未被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掌握,或者纪委监委、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查处、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成功抓获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
六、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如何奖励?
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0万至30万元人民币;查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情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奖励50万元人民币。
七、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如何奖励?
具体分为两类:第一类,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团伙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3万至5万元人民币;第二类,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万至3万元人民币。
八、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我省犯罪案件线索,如何奖励?
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我省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
九、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如何奖励?
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纪委监委查处并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者受贿罪批准逮捕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
十、举报涉黑涉恶在逃人员线索,如何奖励?
举报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抓获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
十一、如何保护举报人?
省扫黑除恶办、省纪委监委和省公安厅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线索内容和奖励数额等情况。
十二、奖励金如何申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6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凭举报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代领委托书》领取;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广东三次集中收网打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警方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成功打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战果成效名列全国前茅。对此,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予以高度肯定,广东省公安机关也成为全国首个获得公安部通报表扬的公安机关。
据介绍,省公安厅党委将扫黑除恶作为当前公安工作至关重要的任务来抓,研究确定了扫黑除恶“四必”工作原则——“线索必录、线索必研、专案必督、财伞必挖”。各地公安机关紧盯中央明确的10类打击重点,坚持专业化、精准化打击与集群化、规模化打击相结合,先后发起三次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一批“以黑护黄”“以黑护赌”“以黑护毒”“以黑护私”的涉黑涉恶团伙。
在开展强力打击的同时,广东警方坚决贯彻落实“两个一律”精神,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将查处打击“黑恶村官”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大力配合纪委监察部门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铲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除了举报黑恶势力,举报腐败也是有奖的!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群众张华(化名),来到佛山市委机关大院,径直朝佛山市纪委监委举报中心走去。但是,他此行并不是来递交举报信,而是领一个“信封”。
“5万块!”张华打开信封一看,一时间还有点错愕。“这是对您大力支持反腐败事业的奖励!放心拿着!”佛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张华这样一位普通市民为何受到市纪委监委嘉奖?
原来,张华向纪委监委实名举报2名党员村干部收受贿赂侵害村民利益等问题。经查实,被举报的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楼盘工程建设、房产销售等事项中收受承包商好处费数百万元。两名村干部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调查期间,张华主动配合调查人员,多次向调查组提供有价值的证据和线索,对案件突破起到重要作用。”佛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013年,广东省纪委出台了《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根据举报人员对举报材料的真实度,配合度以及案情查处结果等标准,分5万、1万、5000元、1000元等四个等级奖励举报有功人员。这次张华受奖,也是《办法》实施以来广东佛山诞生的第一笔“顶额奖励”。包括此次奖励在内,佛山市近两年来共奖励了6名实名举报有功人员,涉及奖励金额6.1万元。
群众举报尤其是反映真实、内容可靠的实名举报,是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大利器。近年来,为进一步引导群众积极实名举报,佛山市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对信访举报人的信息保护机制,提高群众举报安全性,同时积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不断推动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工作常态化。
在这种背景下,佛山市实名信访举报量近两年来整体呈现上升态势,仅2018年1-6月,佛山市纪委监委就收到526件实名举报线索,其中实名举报农村基层违纪违法行为的又占今年上半年实名举报量的半数以上。
佛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佛山市将继续加大力度鼓励实名举报人提供更具体翔实的证据材料,广泛发动和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腐败问题,以高质量的信访举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栋、刘艺明 通讯员 陈丹曦、黄桂林、佛纪宣
摄影: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乔军伟
编辑:广州日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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