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3月30日新闻集团特约记者陈信整理报道】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通报,该院已对聂树斌家属聂学生、张焕枝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赔偿决定,赔偿金额共计2681399.1元元。赔偿决定显示,对聂树斌的父母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万元,人身自由赔偿金52579.1元,精神抚慰金130万元,一次性支付张焕枝个人生活费 6.4万元。公开报道资料显示,13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创下国内冤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纪录,此前最高纪录是呼格吉勒图父母获得的100万元。日前,河北高院已向赔偿请求人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河北高院通报表示,赔偿请求人聂学生、张焕枝以其子聂树斌再审改判无罪为由申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该院已办理完毕。
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与赔偿请求人进行了充分协商,双方就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达成了协议。
最终,确认向赔偿请求人赔偿的项目和数额为:1、向聂学生、张焕枝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国家2015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3241元)
就聂树斌被侵犯人身自由的损失赔偿聂学生、张焕枝52579.1元(国家2015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42.3元 217天)
一次性支付张焕枝生活费64000元
向聂学生、张焕枝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300000元;上述赔偿金额共计2681399.1元。
另据相关消息,聂树斌家属对赔偿决定书中的内容无异议,不会申诉。该赔偿决定中的13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创下国内冤错案件国家赔偿的最高纪录。记者周宵鹏
国家赔偿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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