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参战算不算战争?这个要从战争的定义来分析。使用暴力、攻击、杀戮等行为,使敌对双方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经济、领土的完整性等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战斗。由于触发战争的往往是政治家而非军人,因此战争亦被视为政治和外交的极端手段。
三个特征,第一采用暴力手段。第二,与政治、经济、领土完整相关,第三,作为达到政治目的手段。随意一般的打架斗殴达不到战争的高度,但战争的定义并没有对参战人数做出规定,所以只有两个人参加,只要是因为政治矛盾,为达到政治、经济、领土完整而采取的武装斗争,就可以定义为战争。古代战争
今天说的这场战争,参战只有两人,战争的原因是两国之间政治矛盾,一方侵占了另一方的土地,战争中使用了暴力手段,动了刀子。战争所采用的策略,诈降、然后乘其不备偷袭成功。战争结果,失败一方的国君被对方大将俘虏,没办法把侵占对方的城池领土如数奉还,两下罢手,签订了停战协议。战争中没有出现伤亡。
这场战役发生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代,参战国是齐国和鲁国,齐国参战人员为齐桓公,春秋五霸之首。鲁国参战人员为鲁国大将曹沫。过程如下;
齐国参战人员齐桓公
鲁国参战人员曹沫
先是齐桓公通过几次战争打败鲁国,鲁国力量不济,采用诈降手段骗过齐国,答应把隧邑割让给齐国,并尊齐国为霸主,双方约定在柯地进行会盟仪式,齐桓公答应了。就在会盟的过程中,曹沫突然手持匕首偷袭齐桓公,齐桓公毫无防备,被曹沫偷袭成功,当场匕首顶住了脖子,齐桓公成了俘虏,经口头谈判,齐桓公答应归还隧邑土地城池,双方罢兵签订停战协议。
曹沫袭击齐桓公
齐国人不服,认为路过胜之不武,劝齐桓公毁约再战,齐桓公认为应该讲究诚信,达成的协议不能随便返回,于是如约归还了隧邑的土地。这次战役可以说投入的战力最小,持续时间最短,伤亡最低,但战果十分辉煌的领土保卫战。
《史记》把曹沫列入《刺客列传》里,曹沫本身不是刺客,而是鲁国大将,在长勺之战中有过不俗的表现,而且这次也不是以刺杀为目的,更像是战争定位中政治外交中的一种极端手段。所以把它定义为一次又组织、有预谋,目的明确明确的偷袭战更为准确。而且这次战争把《孙子兵法》中很多理论发挥到了极致,比如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上兵伐谋、兵不厌诈。孙子兵法第一章就说;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套用在这次行动中简直天衣无缝。
孙子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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