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记者获悉,柳州发生了一起“奇怪”的车祸。一男子被电车撞倒,以为没事拒绝及时就医,岂料没多久被送进了ICU紧急抢救;而开电车撞人的另一男子,撞倒人后发现自己也没事,拍拍屁股就走人了。
一、事件回顾
1月18日凌晨1时许,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北大队接到报警,在跃进路某饭店门前路段,发生一起疑似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调查,而此次事故涉事双方的“表现”真是让人意想不到。
“现场,一名男子坐在电动车上,意识有点模糊,地上还有一滩血迹和一条车辆倒地的刮印。”大队民警林警官如是说。经询问,现场男子为王某,当天加班后驾驶电动车回家,其住址距事故现场仅约200余米,由于倒地身体受到碰撞,事故是怎样发生的,王某的记忆比较模糊。
因王某头部有擦伤,且现场还残留着血迹,民警多次建议王某去医院接受检查治疗,王某却自认为自己的身体一向较好,伤势也无大碍,一直推脱:“我没什么事,我家就在前面一点可以回去的,不要紧的。”
民警也在现场对王某进行了酒精吹气测试,排除了王某酒后驾驶的嫌疑。随后,王某的家属赶到现场,将其带回了家,交警部门将涉事车辆暂扣做进一步案件调查。
据了解,王某当天凌晨回家后伤情加重被送往医院,进入ICU抢救,经诊断,王某头部、肺部等多处受伤,伤情较为严重。
随后,民警依托智能交通系统,对涉事的另外一辆电动车开展追查,发现其最终去往辖区的白沙村附近。
经过大量的现场走访及调查,1月24日,大队民警在白沙村某出租房内找到了涉事的电动车及驾驶人覃某。民警将车辆暂扣并把覃某带回大队配合开展案件调查。
“我不懂,我没发生过这类事情,我见我没事,车也没怎么损坏就离开了。”据覃某自述,当天发生碰撞后他也没有查看对方的情况,觉得自己没什么伤便离开了,不清楚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涉嫌违法。
因法律意识淡薄,该起事故的双方都没有及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导致事故后果加重。
目前,柳北大队还在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解,最终的处理结果还待进一步的调查。
来源: 柳州交警
转载自: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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