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份,平遥城区共新增了12处电子警察抓拍点,其中有9处设置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地方,监督机动车主的交通行为。对于不按规定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90条之规定,予以记三分罚200的处罚。
然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情况仍普遍存在,近日已有网友晒出处罚单,并提醒司机朋友们注意避让行人。
有不少司机反映,有时候行人在斑马线上未跨越绿化带但站着不走(比如等车),这时靠近车道的车就会因礼让规定而不能前行,那该怎么办?
交警建议:在不确定行人是否过斑马线的情况下,司机可以先停车,挥手示意行人先走,如果行人不走,那么车可走。
来源 爱平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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