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寓次世代”,关注中国存量房市场的未来
12月22日,市经贸信息委发布《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对工业区块线的目的和依据、定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职责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该份文件业内称之为史上最严工改政策。《管理办法》自2018年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划重点
文件很长,重点如下:
M1和M0不得建成“类住宅化”,禁止将厂房改为公寓,研发用房和配套设施建筑平面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设计。单栋(座)建筑同一楼层内,单套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该层办公建筑面积的 50%;M1单套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M0 单套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00平方米。
在公共配套条件支撑的情况下,位于已建成或近期规划建设的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且周围居住用房不足的工业用地,因建设配套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需要,可以调整工业用地用途,但调整的工业用地面积总量应控制在10%以内。
紧邻一级线工业用地的其他用地,除规划建设与工业园区配套的宿舍和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外,不得新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区。
附:原文
温姑娘 玛丽 | 采访
蒸鱼 | 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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