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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 李亚坤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称,近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宝安区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张春明(正处级)立案侦查。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张春明现年54岁,广东丰顺籍,长期在宝安工作,于2012年开始上任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2016年年底履新沙井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就在今年3月,当地媒体还重点报道了其的“张春明表格工作法”,其实质就是将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以推动重点工程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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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到4月即传出其被检察院带走调查的消息。有知情人称,张春明在沙井工作时间不长,此次被查主要与其在松岗街道办任职期间有关,事发后松岗街道办当地至少有3名村集体股份公司负责人被带走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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