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近30年来,先后参与主导了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以及伊拉克战争、利比亚战争。可以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都取得了胜利。军费支出、兵源输出、安理会都没有成为美国不参与战争的可制约因素,美国参与战争更多在于自身的意志和决定。然而,在特殊条件下,譬如美国盟友受到了严重威胁,而对方又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譬如火炮、陆战部队)的时候,美国是否动手已经不能单单考虑自己本身的战争承受能力。这个时候,动武与否需要三个理由。
1:对方对美国的任何警告都置之不理,对美国划的红线进行严重挑衅和突破。譬如伊拉克当年所谓的生化武器,阿富汗战争更是因为要揪出本拉登为911复仇,偏偏阿富汗不配合。
2:大规模转移可能会受到打击城市的民众,如果盟国有大城市处于敌方可攻击范围,那么为了降低战争带来的损失,转移民众是必要的。而一旦转移民众,意味着就要动武。
3:对方出现形势的误判,大规模调动部队,并开始持续挑衅,这样的情景一旦出现,美国极有可能先下手为强。因为出现这样的情况的时候,双方都已经误判了形势。
除此之外,更直接参与战争的因素也包括美军转移大规模战斗机、轰炸机、航母攻击群、装甲部队、医疗保障部队等快速集中某一地区的行为。而在打击的方式上,美军也会在分析对方国内是否合适进行斩首行动、全面作战还是外科式打击的前提下迅速制定作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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