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被“临时约法”赋予解散国会权力的袁世凯,在依法维权扩权的良性努力不被接受的情况下,开始采取法外行动。10月31日午前11时,宪法起草委员会举行宪法草案第三读会议。经过连续5个小时的持续审议,将宪法草案113项条款逐一审读通过。下午4时许,当宪法草案全案告成时,全场掌声雷动。11月1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咨文送宪法会议。11月4日,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并取消国民党籍议员资格。他所提供的最为强硬的理由,是第一军军长兼江西宣抚使段芝贵,从电报局搜查出前江西都督李烈钧与国民党籍众议员、宪法起草委员会成员徐秀钧的往来密电几十件,里面涉及到挑起发动“二次革命”的军政密谋。
随着438名国民党议员以及前属国民党籍但已宣布脱离的部分议员被收缴议员证书,国会议员的人数已经不足法定开会人数的一半,众参两院只好自动停会。被称为“天坛宪草”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因为没有经过最后的审议通过程序,而只能作为宪法草案留传后世。11月12日,袁世凯下令取消各省议会国民党籍议员的资格,大多数省级议会也因为不足法定人数而无法集会,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议会活动因此趋于停顿。中华民国已经进入五族共和、南北统一、民主宪政的良性轨道的宪政大业,至此已经走入绝境,接下来的便是袁世凯的称帝闹剧和后袁时代无休止的汉族人攻打汉族人的国内战争。
袁世凯的集权与称帝
1913年11月5日,国务总理兼财政总长熊希龄为了适应中央集权的需要,下令召集行政会议,要求每省选派两名代表集中讨论地方行政问题。11月26日,袁世凯以大总统令的方式,将行政会议改组为以李经羲为议长的政治会议,并于12月15日召开会议,专题讨论“民国建设的政治问题”。
1914年1月10日,袁世凯依据政治会议决议,颁布由国务总理熊希龄副署的解散国会令。1月26日,袁世凯发布《组织约法会议组织令》,公布政治会议制定的《约法会议组织条例》,责令内务部负责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约法会议议员的选举事项。随后,“约法会议”依据袁世凯的《增修临时约法大纲》,很快制定完成共10章68条的《中华民国约法》。5月1日,该项有“袁记约法”和“新约法”之称的《中华民国约法》,由袁世凯颁布实施,此前由南京临时参议院单边制定的“临时约法”因此废除。同一天,袁世凯命令废止国务院官制,设政事堂于总统府。特任徐世昌为国务卿。随后,袁世凯又组织成立以总统为海陆军大元帅的大元帅统率办事处,裁撤各省都督,分授以将军名号督理军务,作为中央的临时派遣官。地方行政采省、道、县三级制,改民政长为巡按使,道称道尹,县称知事。
5月24日,袁世凯颁布由“约法会议”制定的《参政院组织法》,其中规定73名参政院参政,由总统像任命行政官员一样予以简任。5月26日,参政院成立,停止政治会议,黎元洪、汪大燮任正副院长。12月28日,“约法会议”通过《修正大总统选举法》,规定总统任期10年,连任不受限制,总统继任人由现任总统推荐。至此,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事实上,袁世凯都已经成为中华民国的终身制元首。长期担任大清王朝臣子奴才而没有直接经受过西方现代思想洗礼的袁世凯,依然不肯就此止步。他鬼迷心窍般怀抱着孤家寡人、天子皇帝的劣根旧梦,即使在亲友故旧反复劝告甚至于众叛亲离的情况下,依然自欺欺人地执迷于人为制造的推戴民意,从而在帝制自为的政治歧路上越陷越深、不能自拔。用骆宝善教授的话说,在袁世凯的知识宝库里,“就国内的经验而论,他不忘情于至高无上的皇帝之尊;在国际社会的现实,他十分艳羡日本天皇、德国皇帝、俄国沙皇既有近代化,又保有无上权威的成功楷模和样板。”
1916年元旦,袁世凯改总统府为新华宫,正式恢复帝制。1月3日,法理亏欠、底气不足的袁世凯,申令各机关对外仍称民国,对内则书“洪宪”。只可惜,袁世凯最终并没有真正建立起君临天下、万寿无疆的洪宪帝国,他所演练的其实是一曲83天便短命夭折的帝制闹剧。同年3月22日,众叛亲离的袁世凯在护国战争的压制下,不得不接受冯国璋等五将军以及政治顾问莫理循的建议,在《撤消帝制仍称大总统令》中宣布撤消帝制。1916年6月6日,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的袁世凯,在羞愤之中尿毒症发作,死在了他所迷恋的大总统位置上。作为当时中国社会不可替代的威权人物,袁世凯执迷不悟的集权专权的帝王梦想,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剧,同时也是整个中国社会和中华民族的巨大悲剧。随着袁世凯去世,军阀混战、南北分裂的中华民国,变成了日本与俄国在其本土之外从事政制实验和武力对决的角斗场。
作者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传记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