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首批法官助理履职两年见证全面依法治国)
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记者刘斐 黄安琪)中国首批法官助理履职已近两年。这些中国法治化进程的亲历者、法制改革的实践者,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见证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感悟到法官队伍专业化、司法独立、纠错问责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展。
2014年9月5日上午,上海正式任命中国首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共289人。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孙幸冬是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当初与他一起进入法院工作的基本都具有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其中还不乏一些来自名校的博士生,都有非常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
在任职资格上,法官助理要求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
孙幸冬说,如果一个合议庭是汽车的发动机,那么法官助理就是发动机中的润滑剂,保证了合议庭能够更为顺畅地运转,在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审判的同时,提高了整个合议庭的审判效率。
中国法官队伍长期以来存在人员数量过多、门槛较低的问题,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力的法官常常同从事辅助事务的助理界线模糊,导致法官无法专注于司法核心业务,难以保证司法质量与效率,有损法治体系中的司法公平与正义。
201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蓝图。会议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上海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确保了85%的司法人力资源直接布局办案一线。
法官助理任职达一定年限后可参加初任法官遴选。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担任法官助理的王彦越说,参加遴选前,要接受法官的带教和指导,学习办案技术,积累审判经验,逐步提高自身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这种较高的任职条件和专业的培养模式,不仅有利于打造一批高素质的司法辅助人员,也进一步助推法院队伍更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王彦越说。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宝山法院制定了法官、合议庭审判规则及审判人员权力清单,消除审判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行政化因素,明确入额法官直接签发裁判文书,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此外,宝山法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纪律规定,如有外部人员干预案件办理,则通过上海高院专门开通的登记系统进行记录。
孙幸冬则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感受到了合议庭的深刻变化。孙幸冬说,二中院去掉了法官头上的保护伞,实行“谁审理谁负责”的制度,最大程度上排除了案件受行政干预的可能性,确保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提出,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为落实“判者负责”,宝山法院进一步明确差错认定标准,细化责任承担方式。每季度由审监庭提出对二审改发案件的差错责任评定,经审委会讨论,按相关细则与规定评定差错等次和认定责任。同时,对常用的18种诉讼文书样式进行了统一规范、修订,确保法官的审判工作和法官助理的辅助工作全程留痕。
王彦越说,法院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一方面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审判;一方面做到放权而不放任,切实加强审判管理监督,保证办案质量。
刑事审判作为司法领域中的重要的“风向标”,历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上海市徐汇法院刑庭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疑罪从无、保障人权的办案理念,深入贯彻全面审查、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努力践行以审判为中心、严谨公正司法的审判要求。
“在社会的转型期,在司改的试水区,每一位法律人都在以自己的努力书写对法治的信仰。”徐汇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蒋骅说,司法审判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于我们而言,就是要牢固掌握证据标准、强化诉辩平等意识、落实全面审查原则,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动社会和谐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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