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墨盒消费者的呼声
1998、2000年,中国计算机协会耗材专业委员会曾先后两次开展“全国喷墨耗材用户调查”,调查发现:
1、86%的用户认为原装喷墨耗材价格高,“买得起马、配不起鞍”;47%的用户认为出现了垄断价格;
2、61%的用户强烈反对原装厂商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不能“中外有别”,反对不平等的贸易原则和歧视性的贸易行为;
3、96%的用户赞成中国境内销售的喷墨耗材都是可供用户填充,反对“一次性消费”;
4、95%的用户要求中国在制定喷墨盒标准中必须明确规定喷墨盒应具有通用化、标准化、系列化、互换性、环保性;
5、60%的用户打印机的故障源自打印机本身和原装耗材;
6、52%用户要求对喷墨耗材及其服务有知情权、选择权;
7、60%消费者认为并不反映真正的含墨量、只会增加用户成本的喷墨盒上智能化芯片应该取消。40%的用户不知道这一芯片的功能,一旦知情,恐怕会要求取消。
针对跨国公司对消费者实施双重标准的对策
综观打印机墨盒市场的以上现象,不难看出,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是跨国公司对消费者实施双重服务标准,打印机厂商宣称“不使用原装墨盒不承诺维修”,这样的免责条款,有利于原装墨盒厂家形成垄断地位,产生垄断价格,获取高额利润。要改变我国喷墨盒市场的现状,我们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1、利用标准化手段,保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
入世后,跨国公司在我国享受国民待遇,我们可以制定自己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跨国公司遵守我国的标准,以保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如喷墨盒标准中可以明确规定,所有在中国销售的产品,必须能够循环使用;规定一次性消费为非法。以此可以在中国鼓励发展环保型耗材,保护我国的环境,降低消费者的负担。标准还可明确要求在中国销售之墨盒,中英文提示必须同等有效。那么采用双重标准的产品就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
2、依据WTO平等贸易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相关跨国公司取消对中国消费者采取的双重标准,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向消费者提供保修服务
跨国公司对中国消费者施行双重服务标准,违背了WTO的平等贸易和非歧视性贸易原则,其中免责条款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是无效的。有关组织和新闻媒体应对其做法提出严正警告和新闻曝光,敦促跨国公司取消对我国消费者的服务刁难,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向消费者提供保修服务。
3、加快指定我国的废旧电气和电子产品解决方案,制定回收再生利用法规,使跨国公司以牺牲中国环境和消费者利益实行垄断和不准使用代用品的企图无法得逞
欧洲议会目前通过的WEEE法令对我国具有很好的借鉴,我国政府应尽快制定类似的法律。类似法律的出台,将会产生以下几方面的积极作用:
(1)用于限制消费者、垄断市场的墨盒芯片被宣布为非法;
(2)对原装厂商是一个打击。原装厂商在打印机方面搞倾销,在耗材方面搞暴利,又用芯片来垄断,剥夺消费者选择权的一切做法要改变;
(3)原装厂商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昂贵的墨盒,可以大大降低消费者的开销,为通用的兼容耗材营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4)原装厂商“服务刁难”的举措将会消失,消费者使用通用兼容耗材,取消了心理上的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