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日报评论员文章:冲上去,因为我是警察)
这一推,是母亲守护骨肉的天性;那一冲,是警察守护群众的天职。两种本能在瞬间交织,让英雄的形象更加立体、真实。
□河南日报评论员
2月4日,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河南省委召开表彰大会,授予王妙丽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王妙丽的英勇事迹背后,蕴藏着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份赤诚如火的初心,更凝聚着一股激励人心的榜样力量。
时间回到2026年1月3日傍晚,漯河街头。正在休假的王妙丽未着警服,正打算带孩子去商场吃晚饭。谁也没想到,路旁两名男子的激烈争执,竟升级为持刀冲突。眼见群众面临危险,王妙丽一把将孩子推到安全位置,转身便冲上前去,用自己的果敢制止了一场可能发生的悲剧。
随后,王妙丽被紧急送医,面部缝合了30余针,伤口最深达1厘米,最长近5厘米,差一点就伤及动脉。问及是否后怕,她坦言“有点”,却又坚定地说:“我不后悔。下次再遇到这样的事,我依然会这样做。”
事后,她的孩子红着眼眶问:“妈,那个人比你年轻,手里还有刀……你为什么还要冲上去?”“我是个警察。”短短一句回应,胜过千言万语。
作为妻子、作为母亲、作为警察,王妙丽在那一刻作出了选择。这份选择,源于警校锤炼的底色,源于从警23年的淬炼,源于一份职业本能,更源于那份融入血脉的责任担当。
这一推,是母亲守护骨肉的天性;那一冲,是警察守护群众的天职。两种本能在瞬间交织,让英雄的形象更加立体、真实。
英雄的壮举往往闪耀于一瞬,英雄的养成却来自日复一日的坚守。翻开王妙丽的工作记录,不难发现,她的英勇绝非偶然——她是孩子们眼中“讲禁毒故事最生动的警察阿姨”,是河南司法行政系统“豫戒先锋”禁毒宣传志愿服务队的首席宣讲师。她在体能训练上从不懈怠,擒敌拳、队列、拉练样样精进;那本随身携带的警官证,无声诠释着她“随时在岗”的精气神。正是这些平凡日常中的默默付出,铸就了王妙丽从警生涯的坚实底色,也塑造了危急时刻那个能“飞起一脚”的她。
接受采访时,王妙丽说:“没有超能力,只是警察本能的反应。”这句朴实的话语,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伟大出自平凡,英雄来自人民。
这次表彰大会,不仅是为王妙丽个人而开,更是为所有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人们而开。王妙丽是万千人民警察的缩影,也是无数在各自岗位上恪尽职守的党员干部的代表。他们或许平日里不起眼,却总能在危难关头迸发出非凡的勇气与力量。
今天,我们致敬王妙丽,也致敬每一个用汗水和热血守护万家灯火的“藏蓝身影”,致敬那舍身为民的赤诚、奋不顾身的勇敢和勇于斗争的担当。
社会需要英雄,更需要无数在平凡中坚守、在危难中出手的凡人微光。王妙丽的事迹如同一面镜子,照见每个人心底的那份善良与勇气;如同一盏明灯,照亮大家前行的方向。愿这份勇气传递下去,感染更多人,温暖更多城市。因为,一个崇尚英雄、学习榜样的社会,其精神脊梁必将更加挺立,前行脚步也必将更加坚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