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众帮办|为何每户额外收取90元水电费?“协商供暖”引争议)
近日,临沂兰山区儒辰玉兰公馆小区一业主通过大众新闻“领导留言板”反映,今年小区物业在收取供暖费的同时,额外向每户收取90元“水电费”。
这笔费用为何收取?具体用途是什么?11月25日,记者就此事走访了该小区物业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为什么要额外收取“水电费”?
儒辰玉兰公馆小区分为A、B两区,共1187户居民。该小区由临沂金佰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佰利置业)负责开发建设,2024年开始供暖,供热服务由临沂市恒源热力有限公司负责(以下简称恒源热力)。该小区物业——山东美彩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彩生活物业)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该小区今年供暖缴费户数为510户,缴费率约43%。依照《临沂市供热条例》“申请用热户数达到总户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供热”的规定,该小区未达到供暖要求。
临沂儒辰玉兰公馆小区
有业主对缴费率标准不解:“我们听说超过30%就能供暖,怎么又要求50%?”据悉,按照《临沂市供热条例》,小区缴费率不足50%时,为保障居民供暖需求,供热用热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供暖,俗称“协商供暖”。
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火车站网格负责人李先生解释说,“协商供暖”这一模式,主要针对的是特定小区情况,当该小区有供热需求的住户比例达到或超过30%,但尚未达到50%,且小区居民强烈希望供热时,便会采用此方式。在此情形下,供热方与用户双方会签订一份专门的“供暖协议”,明确额外耗热费用的收取方式,包括供暖产生的“水电”费用,以及供热温度是否达标等相关的服务条款与具体内容。
美彩生活物业相关负责人李女士表示,因小区缴费率不足50%,所以供暖产生的“水电费”要由小区承担,物业收取业主90元的“水电费”是计划用于换站供暖期间产生的水电成本。“供暖期间的电费要‘随用随充’,去年电费成本是由物业垫付的,今年想预收。”李女士说。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部分业主对协商供暖表示理解,但要求物业公开费用明细。业主王先生称:“90元金额不大,但我们希望知道这笔钱具体用在哪里,是不是可以公开费用使用明细。”
物业收这笔钱提前协商过吗?
“儒辰玉兰公馆确实属于协商供暖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当小区缴费率未达到50%时,通常是由小区开发商或物业和我们热力公司协商供暖协议事宜。”根据李先生的表述,小区开发商金佰利置业和美彩生活物业与恒源热力协商的内容中包含了“水电费”由谁承担的问题。
如何协商的?这笔费用具体由谁承担呢?李女士说,2024年是小区首年供暖,当时缴费率未达50%,恒源热力要求小区承担供暖产生的“水电费”。
“为解决这件事,去年9月,街道社区主动牵头,美彩生活物业联系恒源热力,区住建局物业科、设计科,还有地产公司、业主代表等一起开了协调会。经多方商讨,最终确定差额费用由开发商金佰利置业和业主共同承担,其中水费全部由金佰利置业出,电费双方各承担50%,共计60330.74元。”李女士说,今年是想依照去年的办法执行,金佰利置业和业主各承担50%费用,但今年没有再召开供暖协调会。
物业提供的2024年供暖协商会照片
李女士还解释,去年的供暖电费由物业提前垫付,供暖结束后再向业主收取,每户76.95元,但最后有100多户没交,因是提前充值,这部分电费就只能由物业“承担”了。今年,物业在代收供暖费的过程中,曾接到过恒源热力“口头通知”,称缴费率超过30%后可不收取运营费,但无正式文件依据。“我们担心没有正式文件通知,到时候又跟去年一样,让大家一块儿分担费用,所以提前把‘水电费’给收了。”李女士说,且因金佰利置业没明确表示今年会承担水费,所以今年收的90元里包含了供暖产生的水费。
2024年业主签署的供暖承诺书
这笔钱能不能退?
11月25日,记者电话联系了临沂市住建局相关科室,其回应称,缴费率在30%到50%之间时,小区需协商供暖。鉴于当前临沂市供暖资源紧张,政府会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补贴开发商或物业、让利热力公司等办法,帮其减轻压力,同时不让业主额外多交钱。
不过,该科室负责人强调,小区供暖问题具有复杂性,多数情况下需一事一议,目前补贴措施尚未形成正式文件,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他表示,将联系物业和热力公司进一步了解情况,商议解决办法,尽量协调把业主的钱退了。
针对业主质疑,李女士称,物业收取“水电费”时已向业主说明用途,后期也可公开明细,多退少补,若最终无需缴纳,将退还费用。
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宏表示,小区供暖如果属于协商供暖的范畴,需要看协商的具体内容和时间约定。如果协商内容和时间约定不规范,需要退款后重新协商。
11月27日,李女士回应称,美彩生活物业和相关部门还没有协调好退款事宜,能不能退款,还不确定。
(大众新闻记者 廖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