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化解省际边界矛盾有“管家”)
川陕甘省接边地区建立联合调解委员会
6月16日,川陕甘三省五市边界人民调解协作工作会议在我省广元市召开。会上签订了《川陕甘三省五市司法行政工作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我省广元市、巴中市、绵阳市,陕西省汉中市,甘肃省陇南市要打破行政界限,共建五地人民调解合作平台,接边地区建立联合调解委员会。
目前,省际边界矛盾纠纷的类型主要表现为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边界划分等传统型、普通型矛盾纠纷,纠纷发生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资源利用、林权确认、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大型工程建设等跨省的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个别边界民间纠纷甚至转变为刑事案件。
针对这些情况,《协议》规定:川陕甘三省五市要打破行政界限,共同维护区域稳定。在法律服务方面,要加强律师协会等组织的联动协作;法律援助方面,建立法律援助区域一体化协作机制;人民调解方面,共建五地人民调解合作平台,接边地区建立联合调解委员会;法治宣传方面,推进“大普法”工作格局建立,重大事件联合开展各类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我省有14个市(州)与陕西、甘肃、重庆、云南、贵州、西藏、青海七省(市、区)接壤。在这些接边市(州)中,有9个市(州)、36个县(市、区)、169个乡镇(街道)、496个村(社区)分别与省际毗邻地区签订了边界联调协作协议,共建立了104个省际接边地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和41个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室。2015年,我省实际开展省际边界联调的地区共排查矛盾纠纷2280件,调解2152件,调解成功2059件,成功率达95.7%。“边界矛盾纠纷尤其是省际矛盾纠纷具有预防难、排查难、化解难的特点,我省边界人民调解联调协作工作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如涉边纠纷排查调解困难、激励机制尚未形成、协作机制亟待完善、被动调解现象明显等。”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指出,下一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将结合接边地区山高路远、交通不便以及地广人稀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巡回调解”“网络调解”“电话调解”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员‘专业化、专职化、社会化、工薪化’工作,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制”“星级调委会评定制”工作。
作者:庞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