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庞莹)5月26日,成都市民吴大爷来到四川律政公证处办理了一笔小额存款遗产公证,仅半天时间,吴大爷不仅单独完成了公证手续,还顺利从银行支取了存款遗产。
如此便捷,吴大爷很欣慰。他妻子2010年去世,他当时到公证处办理过世妻子的存款继承公证,被告知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才能办理。儿子在重庆上班,女儿已移民加拿大,都来到公证现场不可能,去世的妻子在银行的一笔800多元存款就成了“休眠存款”一直没有取出。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有一套极为严格的程序,不仅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和遗留的财产证明等证明材料,而且按照《继承法》规定,不管遗产额度大小,包含父母、配偶、子女等在内的全体遗产继承人都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不能到场的也要出具委托公证书或者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员还要一一制作询问笔录和对相关证明材料逐一核实,从申请到出具公证书需要较长时间。“以往办理100元小额存款遗产所要经过的流程,与继承一套房子所要办理的手续一模一样,十分不便。”四川律政公证处公证员胡盛希告诉记者,为了方便群众,参照《物权法》共有财产规定,四川律政公证处简化办理小额遗产领取(保管)资格公证程序,规定申请领取(保管)被继承人的遗产金额单笔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遗产为存款、养老金、公积金、基金、股票账户内的资金等动产,由被继承人的其中一个法定继承人单独申请即可办理。
作者:庞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