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法治在线-法制今报7月30日讯(记者 陈菁)昨日,记者从平潭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规定》,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办公室审定,《平潭综合实验区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第一批)正式发布。首批目录中,共有21家企业的22个品牌108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榜上有名。
据了解,此目录将在网络上公布,全区的各电动自行车管理成员单位、经销企业,须要根据目录开展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进货销售,并指导顾客购买目录内电动自行车。消费者若购买不符合《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将不予登记上牌。
作者:陈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