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胡女士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刚开不久就撞上了小区内的柱子。保险公司定损后,确认汽车的损失将近1万元,并告知胡女士事故的损失确系商业车险理赔范围之内,但只能赔付90%。对于这样的结果,胡女士有些不解,不知道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能进行全额赔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辆汽车在过户给胡女士之前,原车主在车险合同上约定了“指定驾驶人”。汽车过户后,原先的交强险、商业险原封不动地交给了胡女士,但胡女士却不是“指定驾驶人”。
对此,平安汽车保险呼和浩特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吴丽介绍,二手车原车主在过户前对汽车投保的车险中,如果投保了一些特殊条款,新车主往往不知情,可能在之后的事故理赔中吃哑巴亏。吴丽指出,除了约定“指定驾驶人”外,其他还有一些特殊条款,购买二手车的新车主也应注意,比如在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为内蒙古,新车主一旦将车开出指定区域内发生了事故,那么这辆车商业险的赔偿款也要打9折。同时还可能省略一些险种,如车损险、三者险、不计免赔、座位险等,都是商业车险的常见险种,这些险种各自功能不同,赔付的范围也不一样。
文/本报记者 丁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