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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于8月22日曾报道了市民朱先生发现了与扬州老字号谢馥春有关的包装纸。前天上午,扬州谢馥春化妆品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郑连平向记者透露,经过他们的研究,已经破译了包装纸上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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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前谢馥春产品就有“扬州元素”
朱先生收藏的这张方形牛皮纸,上面红色的方框右边写着“请认明大麒麟阁北首林裕隆皮丝烟号对门”,左边的文字中也注明“本号北首有木栅栏一间,城内只有一家并无分铺”。而红色的方框内,“五桶”商标非常醒目,四周还有12行文字,内容前半段介绍谢馥春产品工艺好,产品好,主营产品有各种香袋、香粉、肥皂等;后半段是讲五桶商标已经注册。扬州文化学者韦明铧看后称:这是一张扬州老字号谢馥春清末民初时期的旧包装纸。
经过研究,郑连平告诉记者,“根据这张纸上介绍的谢馥春的产品,这张包装纸是1913年之前印制的,上面标明了谢馥春辕门桥的位置,同时还描述了产品的形状如‘冰麝如意,桂花吐盂’、‘佛手冰麝’等等。另外,这张包装也透露出谢馥春产品出新的信息,比如花露香粉,说明谢馥春在传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符合自然发展规律。”
此外,郑连平表示:“其中还透露了一些珍贵的信息,例如,缂线香袋、绵绣香球荷包这些好像说的是传统工艺,其中缂线是一种丝绸的工艺,可能与扬州刺绣有很大关系,这说明了当时谢馥春的产品就有‘扬州元素’在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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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谢馥春刚注册五桶商标后的包装纸
“这张包装纸应该是1913年前的,也就是说在北洋政府裁决13家侵权案之前,也就是谢馥春刚刚注册五桶商标后,当时还没有人仿冒五桶商标。”郑连平认为,当初戴春林走向衰败的重要原因,是“真假混淆难辨认,钞关无数戴春林”,即受到假冒者的侵害,谢馥春也遇到同样的问题,残存的小香粉店无法抗衡,纷纷干起了假冒伪劣的勾当。
郑连平称,谢馥春为防假冒便设计出“五桶”商标,象征五路财神临门,大吉大利。由于当时没有商标法,毛竹到处都有,扬州城里很快出现了许多家“五桶”商标的店家,这大大损害了消费者和谢馥春的利益。民国二年(1913年),谢馥春向官府申诉,于是官府下令各家禁止冒用“五桶”商标。谢馥春大为欣喜,并张贴告白:“本店城内仅此一家,此外并无分铺,请认清辕门桥谢馥春老铺五桶为记商标,庶不致误。本号主人谨白。”告白张贴在店堂十分醒目的地方,引起顾客的注意。而根据包装纸上面的内容,显示了当时官府也是很重视或关心谢馥春发展和成长的。 记者 陶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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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谢馥春包装纸内容
江苏扬州谢馥春老铺监制。全料沉速氤氲安息名香,缂线香袋,绵绣香球荷包,奇巧扇坠,艳容香粉,异香肥皂,早桂细雕,文雅香囊,冰麝如意,桂花吐盂,叭尔萨吗香珠,佛手冰麝,玫瑰、桂花各种花露头油。上年又添制改良花露香粉,多种生发油,卫生香等件。前因无耻之徒,假冒本号招牌,鱼目混珠,故特设立五桶商标为记久在。扬州商会注册,并请江都知事出示禁止在案,以杜影射而免假冒,赐顾者请认明辕门桥北首五桶为记并温县知事张掛告示庶不致误。再本号对门及左右店铺均系石库大门,务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