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朝鲜战争结束后,年轻的共和国开始从整体上制定规范化的国防战略规划,而海军的正规化建设也同时起步构想、部队兵力编成、装备发展、指挥体系架构及装备建设等方面来衡量,总体上可分为近岸防御与近海防御两个阶段。其间由于外来威胁变化所导致的假想敌演变,加之自身装备建设与指导思想的进步,几乎每隔十年左右时间都有相应微妙变化。在近岸防御阶段时期内:最初主要敌人是国民党及其支持者美国的海空军。至上世纪60年代初,由于中苏反目,前苏联海空军也成为主要敌人,这一时期两面受敌,形式相当危险。此时主要战略构想就是防止敌对势力对我沿海实施大规模登陆作战。
至世纪70年代初,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出于其自身利益的考虑,为遏制当时军力接近鼎盛的前苏联对他们传统势力范围的威胁。采用了联合中国共同防御前苏联的战略,在军事领域方面有限度、有条件地给予中国一定的支持,并且双方也开展了较为积极的合作。与此同时,其对我海洋方向国土的威胁大大降低,而这个时期中国海军所制定的战略方针,也相应地调整为主要针对前苏联。
到了上世纪80年代,随着可挂载反舰导弹的轰-6D轰炸机、水轰-5水上轰炸/巡逻机、歼7H/歼8I战斗机、051驱逐舰、053护卫舰、037I猎潜艇、021大型导弹快艇、072大型号坦克登陆舰、035常规柴电潜艇、918型大型布雷舰814舰、“福清”级油水补给船、大江级潜艇救援舰等一批新装备的投入使用,同时也随着与西方海上强国海军交流加深的影响,海军战略在总体上已步入近海御阶段。
需要注意的是,这期间由于我国政府已将主要精力从大规模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上来,国民经济的得以复苏与增强,相应的对能源的需要也日趋扩大。恰恰此时正缝能源危机余波的后期,各个国家对海洋中愚蠢着的丰富生物/矿产等能源表现从前所未有的关注。因此,以前被掩显住的与海洋方向邻国的领土争端被放大成为现实的问题,因此,海军的假想敌除了前苏联外,也包括了上述地区的这些国家。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为反分裂和捍卫主权为主,随后增加了捍卫国家海上通道安全,经济秩序安全等。值得说明的是,在上述发展时期,无论在战略构想上还是在海军编制上,都仍然属于“快、空、潜”这个大的极具特定历史痕迹的装备体系范畴内。
从上世纪1950起,中国海军开始组建领导机构,下设司、政、后、卫四大部(后又增设了秘书处、干部管理部和军法处)。1952年后,又成立了海军航空部、海岸炮兵部、军械部、舰船修造部、工程部、学校管理部、防空部、财务部、直属政治部和防险求生处等兵种领导结关。之后,又在原华动军区海军、中南军区海军、青岛及旅顺海军基地基础,成立舰队领导机构。人民解放军海军下辖3个舰队:东海舰队、南海舰队和北海舰队。同时完成海军司令部、舰队、基地、水警区等指挥体系与舰队下辖的各支队、大队等兵力编成的组建及核定。
1953年6月4日,中苏双方共同签订了对中国海军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六四协定”,根据协定,中国海军除了购买四艘6607型驱逐舰与2艘C型常规潜艇外,还将在1953年至1955年内接受到前苏联移交的6种舰艇的全套器材设备及图纸资料,计有6601/50型护卫舰4套、6602/183大型鱼雷快艇24套、6603/613中型潜艇3套、6604/122БИС猎潜艇4套、6605/254К基地扫雷舰4套(后又提供了改进型254М基地扫雷舰)、6606/151江河扫雷艇10套(实际只接收了图纸资料)。除此之外,苏联政府还派出不超过150人的苏联专家团来华给予技术援助,并接受不超过100人的中国造船人员到苏联工厂进行培训。同时又先后共有288位专家,分别按工作性质和分级原则,由相应的中方机构和人员与之对口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