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而言,维新运动成效最著之一是在创办新式政论报刊方面。清末有人谈到“维新派”时曾这样说过:“新党之议论盛行,始于时务报;新党之人心解体,亦始于时务报。”这样说是否恰当暂可不论,但至少说明了《时务报》的重要性,进而言之,也说明了“新式报刊”在当时的重要性。因为中国向来只有官家的“邸报”而无真正的“报刊”。所谓“邸报”,只是传抄朝中诏令章奏,约略等于现代的“政府公报”。后又有《京报》,但内容“首宫门抄,次上谕,又次奏折,皆每日内阁所发抄者也。”而中国现代报纸之产生,均出自外国人之手。随着通商口岸的开辟,外报外刊的增多,中国的一些有识之士也开始认识到现代报刊的重要作用,要求办报之声便日渐高涨。
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二书”和“上清帝第三书”中反复申述创办报刊的重要性,他认为报刊有“设报达聪”的功效。“中国百弊,皆由蔽隔,解蔽之方,莫良于是”。梁启超在《时务报》创刊号发表《论报馆有益于国事》一文,认为“觇国之强弱,则于其通塞而已”,而“去塞求通,厥道非一,而报馆其导端也。”报刊是国之耳目喉舌,若无耳目喉舌便是“废疾”,“而起天下之废疾者,则报馆之为也。”对报上的总总言论,“见知见罪,悉凭当途。若听者不亮,目为诽言,摧萌拉蘖,其何有焉。或亦同舟共艰,念厥孤愤,提倡保护,以成区区。则顾亭林所谓天下兴亡,匹夫之贱,与有责焉。”他不仅认识到报纸对国家政治的重要性,而且看到了现代报刊对民间社会的重要性。除了军国大事之外,报纸还详记人数之生死、民业之盈绌、学会之程课、物产之品目、格致之新理、器艺之新制等无所不记。总之,“有一学即有一报”,通过在报刊上的公开交流和讨论,不仅“通上下”,而且“开民智”。“阅报愈多者,其人愈智。报馆愈多者,其国愈强。”
中国传统的谤木谏鼓、太史采风与现代报刊有本质的不同,对此,维新派未尝不知。但他们此时并不是在进行一种脱离现实的学理上的研究和论证,而是要借助亡灵、用“传统”来为“现代”服务,用“曾经有过”作为“制度创新”的合法性依据。作为“体制内”的改革者,此时他们的目的、重点在于“向上”说明报刊对于国家富强的重要性。因此,他们竭力说明的是报纸对“通上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只有上下“交泰”,国家才能臻于富强;他们当时没有、也不可能从言论自由、公民权利、对权力的监督这种角度来论证创办现代报刊的必要性与合法性。在“百日维新”的高潮中,上谕将《时务报》改为官办,并要各地仿办,“各报体例,自应以胪陈利弊,据实昌言,开广见闻为主,中外时事,均许据实倡言,不必意存忌讳,用副朝廷明目达聪,勤求治理之至意。”
虽然维新运动不久便归失败,所有维新报刊均被停办,但报刊的论政作用却首次为万众瞩目,流亡海外的维新人士和留日学生掀起了创办政论刊物的热潮,对“辛亥革命”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此后,政论报刊在二十世纪前半叶的中国政治生活中一直举足轻重。可以说,中国的政论报刊是因“戊戌维新”而异军突起的,在“戊戌百年”之际再回首这段往事,仍给人以意味深长的启示。
维新运动的另一重要贡献是大量民间社团的成立,使传统、松散的“民间社会”开始向现代的“市民社会”转变。
1895年春“公车上书”失败之后,康有为意识到仅靠朝廷是不够的,应造成一种社会力量来推动、促进维新事业。同年8月底,他在北京组织了强学会。强学会每十天集会一次,发表演说,探讨政治,研究国是,宣传种种新知识,还准备翻译外文新书,并出版了《万国公报》(后改名为《中外纪闻》)作为机关报。强学会的每次演讲,都吸引大批听众,影响日大,不仅许多京中名流参与其中,连一些元老重臣如翁同和、张之洞也表示支持。不久,康有为又在“得风气之先”的上海组织了上海强学会,并创办《强学报》作为机关报。可以说,这是第一个公开的合法社团,开近代合法结社会之先声,意义重大。正如梁启超所说:“我国之有协会、有学社,自此始也。”由于强学会的影响甚大,引起旧党忌恨,上折弹劾强学会“植党营私”、“将开处士横议之风”。1896年1月底,那拉氏迫使光绪帝下旨封闭北京强学会,上海强学会亦随之停办。强学会虽然被封,但创办学会的热潮却由此而起,到1898年9月“戊戌政变”止,短短二三年中各地兴办各类学会就有七十余个。有政治性学会,也有各种专门学会,如算学会、测量会、不缠足会、农学会、法律学会、地图公会、工商学会……虽然政变发生,各种学会被迫解散,但这种潮流已无可阻挡,几年后各种社团又遍地而起。确如谭嗣同言:“强学会虽禁,而自余之学会,乃由此而开。大哉学会乎,所谓无变法之名,而有变法之实者也。”
创办公开发行的报刊论政与成立公开合法的社团,将现代政治生活中的两个重要因素引入中国,是维新运动的重大功绩。
政治体制改革对即得利益者的触犯更大,引起的反对也更激烈。维新运动的反对者聚集在慈禧太后的周围,形成强大的反对力量。1898年9月21日,在强大的守旧势力支持下,慈禧太后发动“戊戌政变”,将光绪帝囚禁起来,捕杀维新人士,将新法尽废,戊戌维新在血泊中宣告失败。
在发动政变时,怒不可遏的慈禧太后厉声质问光绪帝为何要行新法,跪于案左的光绪帝战战兢兢地回答说:“是因自己糊涂,洋人逼迫太急,欲保存国脉,通融试用西法……”慈禧怒斥道:“难道祖宗不如西法?鬼子反重于祖宗乎?……”在近代中国那些冒巨大风险主张学西方、主张“借法”自强者,反被说成是数典忘祖、置“鬼子”于“祖宗”之上的无耻之辈,总难“理直气壮”地维新、改革,不仅冒生命危险,在道德上还居于“不道德”的劣势地位;而那些握有强权的顽固守旧者却总以“祖宗”的捍卫者自居,不仅毫无风险,而且在道德上还居“道德”的优势地位。在近代中国的语境中,顽固派因此一直掌握着话语霸权;而正是这种话语霸权,给近代中国造成的的危害最大。中国要进步,就一定要破除这一话语霸权。
实际上,慈禧并不尊重传统
1875年1月初,同治皇帝病死。由于同治帝没有子嗣,皇位继承便成了问题。按照清代的“祖宗家法”,皇帝死后无子,应从皇族近支中选出一男性晚辈继承帝位。同治皇帝载淳是“载”字辈,其下是“溥”字辈,按祖制,应从“溥”字辈中选一人继承帝位。但立“溥”字辈的人继承帝位,慈禧将因其孙辈为帝而被晋尊为太皇太后,位虽尊却不能再垂帘听政,所以慈禧不惜违反众意、破坏祖制,置包括她自己在内的清王朝最高统治者一再强调不能更改的“家法”于不顾,坚持一定仍要从“载”字辈中选择嗣帝。也就是说,要从同治皇帝的平辈、即诸堂兄弟中再选新皇帝。即便从“载”字辈中挑选,皇室近支中最有资格入选的应是奕訢长子载澂,但慈禧一因奕訢与己不和,如立载澂恭亲王的权力过大,对自己不利;二因载澂年已十七,如立他为帝他就要亲政,慈禧同样不便揽权。思来想去,挑来挑去,慈禧最后选中了醇亲王奕譞的儿子载湉(即后来的光绪皇帝)。因为当时载湉只有四岁,即位后慈禧仍可重新垂帘听政,而且其母又是慈禧胞妹。在宣布立载湉为帝的会议上,无人敢反对,倒是作为新皇帝之父的醇亲王奕譞当即昏倒在地,甚至难以扶起,究竟是对在如此重大问题上这种明目张胆违反祖制的做法心惊胆战真正昏迷还是故作姿态向众人表示并非己意,已无法考证。但无论哪种可能,都说明违反祖制的严重性。
由于慈禧强立载湉为帝,这就使同治帝皇后阿鲁特氏在宫在处于既非皇后也非皇太后的尴尬境地,终因不堪忍受慈禧的折磨和凌辱,在同治帝死后不到百日便自杀身亡。由于慈禧早已大权在握,所以对她强立载湉为帝众人虽十分不满,但无人敢公开反对。只有内阁侍读学士广安和御使潘敦俨上奏,非常曲折委婉地表示不满,但前者被慈禧传旨申饬,后者受到“夺职”的处分。慈禧这种“枉国法、干舆论”的做法只遇到一两个并无实权的官员的温和的反对,很快为其压下,并未引起严重的政治危机。
皇位承继程序、制度是任何王朝最重要、最核心的程序和制度,但慈禧连这种事关王朝安危的“祖宗之法”都任意破坏,将其玩弄于股掌之上,足见其心中根本没有任何“祖宗之法”。然而引人深思的是,二十多年后慈禧发动戊戌政变、残酷镇压维新运动时,其最重要的“理由”却是维新改变了祖宗“成法”、违背了“祖制”和“家法”、破坏了传统。
慈禧对待传统这两段截然不同的态度提醒人们,所谓“祖宗之法”、“传统”等纯粹为她所用,只是她的手中玩物。当“祖宗之法”威胁到她的权利时,她便将其弃如弊屣;而一旦她的权利受到变革的威胁时,她又转身成为“祖宗之法”的坚决捍卫者,不许人“任意妄为”“变乱祖法”。因此,人们固然要重视传统,但更要重视的是究竟是谁在掌控传统,又是如何利用传统的。
总之,“戊戌变法”实际是非常“温和”的。但清政府却以十分“激进”的手段来对待如此温和的变革,“六君子”喋血菜市口,康、梁等被迫流亡海外,新政尽废。当清政府连“体制内”的改革者都不能容忍,把他们推向“体制外”时,社会变革的动力便又往下移,“体制外”的社会下层如留学生、会党便不可避免地成为变革的主要动力。一旦“体制外”的力量成为社会变革的主要动力,就很难在旧体制的框架内进行平和的改革,这种体制外的力量一定要用暴力从根本上打破、推翻旧体制。这样,清政府实际是自己将自己的可控空间再次紧缩,已经微乎其微,至多只有“一线希望”。然而清廷对这“一线希望”亦未珍视,一场社会革命便难以避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