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清代衙门的长随(即官员私人雇用的家丁、奴仆,如跟班、门子者流),是典型的隐权力集团。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借鬼吏之口说:“一曰吏,一曰役,一曰官之亲属,一曰官之仆隶。其四种人,无官之责,有官之权。”此处的“官之仆隶”,就是指长随。长随出身卑贱而把持权柄,无官之责而有官之权,这种非制度化的权力就是一种隐权力。
长随的隐权力可以有多大呢?古人早已列了一条算式:“宰相门子七品官”,就是说,给宰相看门的家奴,其权力不亚于七品朝廷命官,尽管任何摆在台面上的法律文本都不会规定“××衙门的长随=×品官”。当然,隐权力是因人而异的,用品秩来划一加注,未必准确。考虑到长随弄权无非是为了中饱私囊(正式编制内的官员,可能还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之类的抱负),因此,长随的权力值也直接表现为“私囊”的饱涨度,所谓“以权谋私”,“权”与“私”是成正比例关系的。
晚清笔记《清代之竹头木屑》(作者佚名)收录了一则《甲乙二商》,说的正是长随窃权柄以谋私利的事,对我们分析长随的权力值很有启示。我先将这则官场轶事转述出来:
有甲乙二人,在汉口做小生意,二人相要好,但生性都很狡猾。一日二人商量:“我们辛辛苦苦,没赚到多少钱,不如捐个官做做,或许有发财之望。”甲说:“我们各捐一官,财力不足,且不能相助,不如以我之名捐官,你出资助我。”乙觉得有道理。两人出资凑得三千两银子,大约甲出七成,乙出三成。乙问自己可以谋个什么差事,甲说:“你不懂书算,不如当一个门子?”乙在市井中,曾经出入衙门公馆,对官爷的仆人视若帝天,能够做门子,已经很满足,所以欣然答应了。甲遂捐了一个候补巡检,至广东候缺。但甲自捐官后,待乙颇傲慢无礼,乙很是不满:咱们是合伙人,你以为真是主仆吗?但捐官的钱已交给甲,不能就此罢休。于是悉心交结同类诸前辈,请教蒙蔽把持之法。不到二年,甲得补五斗司巡检,乙随他赴任。五斗司为粤东巡检首缺,乙没花几天功夫就与地方的痞棍混熟了,凡巡检应得款项,多为乙所截取,且多方营奸利,甚至伪造甲手书,向富人讹索,甲均不知情。六年期满,甲升官去任,偶然见乙腰囊甚富,大为奇怪,追问不放,乙虽遮遮掩掩,却隐然有得意之色。甲知有异,乃乘人静时请乙过来,说尽好话,始知乙数年所敛之财,已倍于甲。甲得悉后甚为悔恨:早知道,他来当官我来当门子好了。
在清代,巡检是知县或知州的属官,设有司署独立办公,执掌缉捕盗贼、盘查奸伪之职,从九品,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所长,是个芝麻大的小官。但捐这个从九品小官要花三千两银子,按晚清粮价折算,相当于今天五十万元,而清代的九品官,一年的俸禄(含养廉银)也就几百两银子,看起来收益似乎抵不上成本。但甲乙二商合股捐官,本就存“发财之望”,岂会做亏本生意?可见巡检的实际权力值,远远超过正式俸禄所显示的区区几百两银子,也不止是三千两股本的数目。
甲商是这次捐官的大股东,所以得了官位;乙是小股东,当了门子。门子,又称司阍、门政、门丁等,类似于现在机关单位传达室的看门老头,但细究起来,以前的门子,地位其实不如今天的看门老头,因为现在机关单位的门政一般都列入正式编制了,而以前的门子,只是官员的私人奴仆而已,属于“贱民”之列。那么,一个九品芝麻官的家奴,能有多少权力呢?在上面的故事中,我们看到了门子乙比巡检甲更擅以权谋私。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因为乙生性狡诈、熟谙蒙蔽把持之法,其实深究之,他的敛聚全然得益于巡检司署门政的半公共身份,得益于他与巡检大人的特殊个人关系。倘若不是把持官衙门权、与掌权者关系亲密,任你贪念再炽、手段再高,也未必有搞腐败的“福分”。
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官衙门政在权力链条中的关键地位。以前的官员深居简出,办公之公堂与生活起居之内宅同在衙门之内,日常公务的处理,还有官场上的人情往来与某些隐秘的私下交易,一般都得在衙门内进行,这个衙门入得入不得,就看门子有没有刁难你。如果门子有意刁难,他有许多法子让你吃闭门羹,比如不给通报、谎称老爷外出或不见客等。常言道,“大人易见,小鬼难缠”。“小鬼”指的就是门子,“难缠”则显示了门子的权力的能量。门子还负有传宣长官命令、传递公文进出、召集吏役升堂等职责。可以这么说,门子虽是下人,却把据着权力系统的出入口;虽无公职,但半边身子伸入了公共领域。难怪时人说“门权最重”。
门权当然可以换钱,给门子送上“门包”就是对门权的赎买。在清代,送“门包”已经成为官场惯例,这也说明门子的权力已获得官场上心照不宣的普遍承认。清人张集馨所著之《道咸宦海闻见录》记录有一事:张氏初任福建布政使时,前往拜见总督庆瑞,因为“门包”的银子欠平六分,竟被督府的门子立时掷出,只好令家人再加一钱送去。现在机关大院的看门老头恐怕难以想象从前门政大爷的威风了,因为如今官场上的许多交易都可以在酒店里、高尔夫球场乃至情妇的别墅里完成,办公室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门子所具有的隐权力转移到司机、秘书身上去了。
门政在权力链条上的位置既然非比寻常,担此“要职”者,自然非掌权者之心腹亲信莫属,就如现在的领导拣司机、秘书,必选自己的嫡系。与掌权者的密切关系,无疑让门子的权柄更重,因为关系网络正是隐权力的重要来源,离关系网络的权力中心越近,就越容易假借或请托到权力。一只站在老虎背后的狐狸,足以让百兽惶惶。晚清封疆大吏官文任湖广总督时,人称总督府有“三大”,什么是“三大”?就是妾大、庖丁(即厨子)大、门丁大。原来官文的庖丁乃官文座师、御前重臣肃顺所荐,所以骄横跋扈,连官文也奈何不得;而官文的小妾则自恃受宠,也能左右政事,当时湖北巡抚胡林翼为笼络官文,走的就是这姨太太的后门;至于门丁,自然是官文亲信,又把据门权要害,也是属员们得罪不起的人物。
《清代之竹头木屑》收录的这则《甲乙二商》,不知历史上是否确有其人其事,不过,这类“门子坐大,富比主子”的故事,在晚清官场上其实并不乏其例。据光绪年间进士陈恒庆《谏书稀庵笔记》记载:“旗人做官必听门政指挥;其发财亦赖门政。即罢官归来,所有家私统归门政掌握。门政吞剥富于主人。”门政之所以能富于主人,全赖于这样一种畸形的权力结构:官员听门政指挥,门子等于成了官员权力的非正式经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