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获准
注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16-082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获准
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注册及发行人民币1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注册及发行人民币1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公司)申请注册10亿元中期票据、10亿元短期融资券。
2016年11月24日,新特能源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于2016年11月14日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MTN531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CP322号),同意接受新特能源公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新特能源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2016年11月14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新特能源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2016年11月14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报备文件
1、《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MTN531号);
2、《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CP322号)。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公告编号:2016-080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正在筹划涉及汽配产业海外投资合作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1月11日起停牌。11月11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详见公告2016-076),11月18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告2016-077)。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公司本次拟筹划收购的资产涉及海外汽配产业。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25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自2016年11月11日起,预计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6-077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接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通知,中再生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2015年9月18日,中再生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00,000,000股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官园支行,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45%。详见本公司2015年9月24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0)。
日前,质押双方办理了上述质押股份中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就该次股份质押登记解除事宜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该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为中再生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1%,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6年11月23日。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再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40,060,8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341,587,523股的25.35%,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股份249,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9,0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18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341,587,523股的18.56%。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煤矿关闭退出工作进度安排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6-063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14安源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煤矿关闭退出工作进度安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8月31日,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源煤业关于部分煤矿拟逐步关闭退出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11对矿井于2016年和2017年两年内有序关闭退出。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所属分支机构高坑煤矿、杨桥煤矿、黄冲煤矿、坪湖煤矿、建新煤矿和伍家煤矿等6对矿井于2016年停产退出,江西煤业控股子公司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源煤业)以及江西煤业所属分支机构白源煤矿、桥二煤矿、东村煤矿和天河煤矿等5对矿井于2017年停产退出。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的《安源煤业关于部分煤矿逐步关闭退出的公告》(2016-036号)。
一、调整进度安排
根据《江西省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调整2016年度煤矿关闭退出计划的紧急通知》(赣发改电〔2016〕140号)要求,经省国资委批复,巨源煤业和天河煤矿停产退出进度安排由2017年调整为2016年。调整后公司所属11对矿井关闭退出进度安排具体为:高坑煤矿、杨桥煤矿、黄冲煤矿、坪湖煤矿、建新煤矿、伍家煤矿、巨源煤业和天河煤矿等8对矿井于2016年停产退出,白源煤矿、桥二煤矿和东村煤矿等3对矿井于2017年停产退出。
二、本次调整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16年度煤矿关闭退出计划,属于工作进度安排调整,原定11对矿井的关闭退出范围和关闭退出产能总量不变。
按照《安源煤业关于部分煤矿逐步关闭退出的公告》(2016-036号)的计算口径,2017年公司将因本次调整减少核定产能56万吨,预计减少产量20万吨。
本次进度调整符合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早退多奖”的奖补鼓励政策。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6-039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24日,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的通知,义煤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1%)质押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11月 22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6 年12 月 22 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义煤集团本次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主要用于企业经营资金周转,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其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义煤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义煤集团持有公司股票 1,507,183,5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04%,其中已质押股票 17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合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122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合同签署情况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日与丹格特炼油有限公司(DANGOTE OIL REFIN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业主”)签订了关于尼日利亚莱基自贸区炼油和聚丙烯厂的钢结构深化设计、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112,080,000美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杭萧钢构重大项目合同公告》(编号:2016-096)。
二、 合同进展情况
根据合同条款,合同生效日期为满足以下【先决条件】中所述的所有先决条件的日期。
(1)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预付款保函;
(2)业主根据合同的规定支付预付款;
(3)承包商向业主提交开立的已生效的银行履约保函。
公司前期已向业主提交了预付款保函和银行履约保函,近日,公司收到业主根据合同规定支付的预付款33,623,965.00美元,合同生效。
该供货合同的履行对公司进一步开拓海外业务市场有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38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于2016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人民币60,000,000.00元)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品种,授信期限一年。
该笔授信业务由公司以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76号轻工机械大厦4楼、5楼、18楼、802室及1702室的房产作为抵押。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树昌先生及其配偶施蓓女士为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和解除
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252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和解除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24日,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通知,近日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0,498,000股质押给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其原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6,800,000股解除质押,相关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3,877,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61%,其通过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5%(其中48,691,587股因2014年、2015年置入资产经营业绩未达业绩承诺,目前处于锁定状态),通过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899,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
本次股权质押系为实际控制人投融资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32,4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71%。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6-060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于2016年9月21日披露了上述事项。随后,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材料报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审批。
近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国资分配[2016]1183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以后年度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应当报国资委审核备案后实施。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程序另行通知。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6-043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今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道衡”)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西藏道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票42,000,000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1月2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1月22日。上述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9%。
截止本公告日,西藏道衡共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8,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0%,其中质押的股份数为149,8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2.79%,占公司总股本的28.50%。
西藏道衡向海通证券承诺,在本次质押完成后10个工作日,西藏道衡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作为股票质押融资的股票整体出质率不超过其所持有股票总额的50%。仅限于出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中约定的需补仓情形,西藏道衡将按照协议约定,将其持有公司股票总额剩余的50%用于履行本次交易的差额补足义务。
西藏道衡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融资周转,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上市公司分红等。西藏道衡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平仓风险,西藏道衡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6-077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龙宇燃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发出通知,于2016年11月23日上午9: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2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增增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制定《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有关资产实施动迁通知的
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有关资产实施动迁通知的
补充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公告了《关于收到有关资产实施动迁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现就该公告相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 动迁事项
公司收悉通知后正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接洽具体的动迁及补偿方案,预计本次动迁涉及的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小,动迁期限不超过半年。
二、动迁影响
本次动迁主要涉及公司办公和注册地址的变更以及部分非经营相关资产的征收。因公司工程业务部门分布于全国各地,上述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三、风险提示
针对动迁事项,目前尚未形成正式具体方案,动迁工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动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223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编号:2016-04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24日,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于江水先生关于其股权质押登记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2016年11月23日,于江水先生将其持有的2,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1月23日,质押期限为12个月,上述质押已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二)于江水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2,520,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3%;截至本公告日,于江水先生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5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1.8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58%。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股份质押的目的
于江水先生本次股权质押目的是流动资金周转需要。
(二)资金偿还能力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于江水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和
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6-09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和
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该部分人员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3万股,目前上述回购注销的工作已完成。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数由2,649,340,757股变更为2,648,210,757股,注册资本由2,649,340,757元变更为2,648,210,757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和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工作,具体如下:
1、《公司章程》修订:
修订前条款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49,340,757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649,340,757股(每股面值1 元),均为普通股。
修订后条款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48,210,757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648,210,757股(每股面值1 元),均为普通股。
2、注册资本工商变更:
变更前注册资本(万元):264934.0757(币种:人民币)
变更后注册资本(万元):264821.0757(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增资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6-124
关于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增资完成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科学规划金融业务的发展路径,完善和充实金融板块业务布局,全面推进大金融领域多元化战略方向发展,经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53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金控”)增加注册资本 390,000万元,有关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1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53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对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目前增资工作已完成,并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在贵阳市观山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6801920332
注册资本:990,000 万元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八匹马房交中心 1 楼
法人代表:李凯
经营范围: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及类金融的投资、咨询、管理;
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服务;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住宿;餐饮(中餐、西餐类销售、含烧烤、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凉热饮品制售);
销售烟、酒及预包装食品(在取得相关许可证在分公司经营);游泳池、健身
房、水疗房(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管理;会议、会展服务;房地产开发与
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 100%。
特此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挂牌方式竞得武汉市
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6-17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挂牌方式竞得武汉市
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增加优质土地储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在 2016年11月24日武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地块公告号:P(2016)106号、P(2016)108号和P(2016)1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上述地块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主要内容介绍
1、武汉市地块公告号:P(2016)106号土地基本情况
此次成交地块P(2016)106号地块具体情况如下:该地块位于东西湖区径河街七彩北路东、三店西路南侧,出让面积为26666.73平米,综合容积率为3.5,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以上地块公司成交总价85,000万元,楼面地价约为9,107元/平方米,公司以自有资金获取土地。
2、武汉市地块公告号:P(2016)108号土地基本情况
此次成交地块P(2016)108号地块具体情况如下:该地块位于黄陂区横店街后湖北路以南,川龙大道以东,出让面积为162543.22平米,综合容积率为1.0-2.0,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以上地块公司成交总价168,999万元,楼面地价约为5,199元/平方米,公司以自有资金获取土地。
3、武汉市地块公告号:P(2016)109号土地基本情况
此次成交地块P(2016)109号地块具体情况如下:该地块位于黄陂区横店街川龙大道以东,后湖北路以南,出让面积为81664.43平米,综合容积率为1.0-2.0,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
以上地块公司成交总价78,199万元,楼面地价约为4,788元/平方米,公司以自有资金获取土地。
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地块使用权的竞买符合公司的土地储备策略,加速了公司在一、二线城市的布局,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在一、二线城市的土地储备,有利于公司房地产销售额和品牌的提升,保障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暨继续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6-250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鉴于公司目前正在执行的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舜船,证券代码:002608)自2016 年11月24日(周四)起将继续停牌,待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涉及的资本公积金转增及股票划转完成后,并待公司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结果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购重组委的审核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股票简称:京汉股份 股票代码:000615 公告编号:2016-84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的通知, 2016年11月23日,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9,400,000股股票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1月2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1月23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 京汉控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334,596,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88%,其中332,508,9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62%)为限售流通股。本次质押的股份数量合计为39,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京汉控股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为201,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84%。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6-060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炼石有色,股票代码:000697)已于2016年11月17日起停牌。
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与英国GARDNER AEROSPACE HOLDINGS LIMITED及其全体股东签订《谅解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6-057、2016-058、2016-059)。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初步选定了各中介机构,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鉴于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25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相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披露重组事项进展情况,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6-092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对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评审结果的公示。公司的发明专利“一种植物木质纤维素的综合利用工艺”(专利号:ZL201010538484.7)荣获第十八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一种植物木质纤维素的综合利用工艺,是利用特有技术解开生物质高分子的紧密结构,实现木质素、纤维素、半纤维素的分离提取,同时实现低聚木糖与木质素联产,使两种产品的质量大幅度提升,收率大大提高,并且可减少能源、物料的消耗,降低污染物的排放。
“中国专利奖”是我国专门对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给予奖励的政府部门奖,得到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认可。评奖标准不仅强调项目的专利技术水平和创新高度,也注重其在市场转化过程中的运用情况,同时还对其保护状况和管理情况提出严格要求。
近年来,公司致力于科技创新,积极进行自主研发,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本次获奖对进一步完善公司三素分离技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本次荣获专利优秀奖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大的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5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03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经认真研究和论证分析,完成了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的回复,现按规定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对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廿四日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
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6-101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342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3,425,559.34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增值税退税所得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公司2016年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在制定2016年度财务预算及业绩预计目标过程中,已考虑了上述因素对2016年度业绩的影响,上述因素不影响公司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6-099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25日开市起复牌。
2016年11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87次工作会议审核,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有条件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1月25日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