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2015年的审计工作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李克强总理的指示精神,2015年的审计工作要围绕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实效,切实做到“六个贯穿始终”:
——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贯穿始终。审计中要牢牢把握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个根本目标,始终关注群众利益维护、社会事业发展、公共制度建设等情况,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众生活,促进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服务公平合理配置,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把推动依法治国贯穿始终。审计中要紧紧围绕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始终关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揭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反映法律法规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提出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
——把促进深化改革贯穿始终。审计中要紧紧围绕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始终关注改革措施的实施进度和协调配合情况,关注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积极提出解决突出问题和推进长远发展的建议,发挥深化改革“催化剂”作用。
——把推动政策落实贯穿始终。审计中要把监督检查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作为重要内容,始终关注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发挥政策落实“督查员”作用。
——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贯穿始终。审计中要充分发挥经济发展的“安全员”作用,始终关注财政、政府性债务、金融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关注风险发生发展的趋势,防止风险交叉传导,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始终。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重拳出击,一查到底。要查源头、查原因、查责任、查后果,深入研究分析腐败案件发生的规律,推动建立完善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机制,发挥反腐败“利剑”作用。
2015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要持续组织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切实发挥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作用。审计中要避免面面俱到,重点检查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涉及面广、资金量大、落实难度大的水利、铁路、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方面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保障政策落地生根。同时,关注行政审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推进情况,促进建立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
二是深化财政审计。要把财政审计的着力点放到促进提高公共资金绩效上。要促进盘活存量,重点关注各级财政资金该投未投、该用未用、使用绩效低下等问题,关注存量资金的成因和结构,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和发挥效益。要促进优化增量,不仅关注财政收入的真实性,更要关注财政支出的合规性和绩效,严肃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等问题,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要促进提高行政运行绩效,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清理办公用房中出现的大量空置、停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后出现的“烂尾楼”等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提出对策建议,防止出现损失浪费。
三是加强民生审计。保障和改善民生,既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拉动力的需要。民生审计要坚持纵向到底,循着资金流向走,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一直追踪到项目、追踪到个人,确保群众真正从中受益。审计署将统一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全面审计,摸清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等情况,揭示存在的困难、问题和风险,提出对策建议,为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提供参考和依据,请各地做好思想、工作和人力上的充分准备;继续开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和农林水专项资金审计。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三农”、教育、医疗、扶贫、救灾、就业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
四是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要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规范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突出审计重点。对党政领导干部,重点监督检查其承担的贯彻中央政策措施责任、经济发展责任、结构调整责任、防范化解风险责任、环境保护责任、民生改善责任、廉政建设责任等。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人员,重点监督检查其承担的贯彻中央政策措施责任、经营管理责任、创新和转型升级责任、风险管控责任、可持续发展责任、廉政建设责任等。要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的统筹结合,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提高审计效率。
五是抓好投资审计。在投资审计中,一方面要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加快投资领域改革,关注政府投资的规划布局和投向结构、计划下达和资金使用、建设管理和投资效益,促进发挥政府投资对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大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着力关注招投标、物资采购、投资控制、土地征用、环境保护、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审深审透,推动及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堵塞漏洞。审计署将组织对部分高速公路进行审计,各地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作出合理安排。
六是深入推进资源环境审计。围绕中央关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加强对资源管理、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等情况的审计。审计署将继续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情况进行审计,关注相关政策落实、矿业权管理、资金征管等情况,重点揭示违法违纪、破坏环境等问题,维护国有权益和保护生态环境。落实三中全会要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深入研究审计内容、重点、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等。各地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资源环境审计,力争取得更好成效。
关于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和对地方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已提交会议讨论,请大家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正式文件下发后要认真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