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万跃认为重庆应立即组建专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 张家瑜 摄
重庆应当组建专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
新华网重庆频道:重庆目前在推进社区矫正制度过程,有没有面临到什么问题?
蒋万跃:重庆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比较早,效果也相对较好。但在发展中也面临到一些问题。首要的就是机构问题。 举例来讲,如果现在要对社区矫正人员提请减刑、撤销假释等,提请主体应当是司法局,受理机关是中级人民法院。就重庆目前的机构设置来讲,提请主体如果是区县司法局,那对应的应当是基层人民法院,如果是市司法局,那对应的应该是市高级人员法院。于是导致中间没有对等机构和各中级人民法院衔接。
新华网重庆频道频道:在操作中,有没有具体的案例?
蒋万跃:《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节》已经正式实施,确实有一些具体的案例无法解决。近期,秀山县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按照《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并提请减刑,由市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审核区县司法局相关证据材料后,提交中级人民法院。但市司法局现有的社区矫正处仅为该局内设机构,不具备与中级人民法院的衔接职能。鉴于此,秀山县这名社区矫正人员提请减刑建议的刑罚执行活动,就无法顺利推进。
新华网重庆频道提问:所以您这次的提案里建议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那应当如何建立呢?
蒋万跃:现在重庆市的社区矫正工作是放在重庆市司法局下面,就相当于一个处室,我建议可以借鉴两种模式,一个是上海模式,一个是湖北模式,上海模式就是在司法局下面成立一个二级局,那就是副厅级单位的社区矫正局,湖北模式就是成立一个处室,对外是一个社区矫正局。这两种模式都可以解决目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