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万跃认为社区矫正制度是法治进步的产物 张家瑜 摄
重庆市社区矫正标准应提高至每人每年2000—2500元
新华网重庆频道: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大概需要哪些?
蒋万跃:比如说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比如说开展相应活动的活动经费,另外像前面提到观音桥社区的创新做法,那自然就还有购置手机以及每月保证通讯畅通的费用。目前重庆的经费大概是1136元每人每年。
新华网重庆频道:您的提案里说建议提高到2000-2500。
蒋万跃:我的想法是这样,参照其他省市,比如说浙江2009年是2000元每人每年的标准,江苏是2500、2000、1500的标准,重庆目前这个标准确实比较起来比较低。 社区矫正某种程度上是在为整个社会排除危险性,要实施矫正,得通过开展许多有益的活动去感染矫正对象,资金保障跟不上会很大程度上影响矫正工作的开展,实际上,矫正成功后,化轻微犯罪的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际上给社会节约了很大的财富。
在采访中,蒋万跃委员多次提到,实施更具人性化的社区矫正制度,是一个社会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对轻微犯罪实行社区矫正不仅利于犯罪人员重新回归社会,客观上更能节省大量的司法资源,减轻财政负担。
“《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能够明确地提出,说明社区矫正已经作为重大问题被提上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议事日程。”蒋万跃表示。
(原标题:【两会专访】原劳教系统警力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