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焦点议题交锋激烈
2013年7月7日,轨交1号线上海火车站站,一位乘客穿越闸机护栏逃票出站。 早报记者 王辰 图
“对于地铁逃票行为,除了经济处罚、纳入征信系统外,还可以考虑将逃票信息挂钩居住证打分。”在昨日召开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上,有听证代表建议。
昨日的听证会邀请了乘客、地铁员工、专家学者以及包括早报记者在内的媒体记者代表等15名听证陈述人,围绕《修订草案》中的延误处理、逃票处罚、禁止行为的相关条款进行听证,另有13名市民列席旁听。
【焦点1:延误处理】 延误十五分钟以上乘客应获得加倍赔偿
“当前本市轨交已进入网络运营阶段,单日最大客流超过800万。”市交港局巡视员周淮表示,在目前的网络运营特点下,现行的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已经不适应运营发展,亟待立法改进。前不久条例修订草案已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各方征求意见,征得意见1200多条。此次修订草案中首先对于轨交企业当前需要履行的服务职责,从乘客的引导、突发运营状况发生下的应对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修订草案》规定,轨交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营的、因故延误15分钟以上的,乘客有权退票、轨交企业应提供延误证明。对此听证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我认为轨交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营、因故延误15分钟以上的,乘客有权退票这一条,不能按原价退还。”陈述人梁君勇表示,如果因此类原因导致延误,乘客应该获得原价票款数倍的赔偿,因为在逃票的时候,乘客会被处以票款价格数倍的罚款,那么为什么运营企业发生故障、导致市民上班迟到等情况,却不需要就此作出赔偿呢?
对于梁君勇的提议,陈述人华东政法大学教师裘铮表示认同。裘铮还提出,应该明确由谁来界定“延误15分钟”这一定义。“列车延误15分钟以上由谁来判定?如果由乘客来判定的话,我们就必须要知道每一次班车到达站点的标准时间,以此为标准,才能知道15分钟延误是从什么时点开始算的。”
【焦点2:逃票处罚】 听证人建议逃票行为可挂钩居住证打分
“绝大多数市民都能诚实守信,持票进站,文明乘车,但是也有少部分乘客以各种方式逃票,影响了轨道交通的运营秩序,损害了上海国际大都市的文明形象,社会媒体和群众给予了较大的关注。”周淮昨天说。
周淮介绍,2012年上海共计开展了293个站次的整治,共处理逃票23.95万人次。查处逃票存在难以计数、难以证实事实、个别逃票人员不配合查处等三大难题。
周淮表示,本次轨道交通条例的修改,回应社会呼声,对逃票处理做了重新规定。根据草案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一是补票处理,二是明确按全网络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和加收票款,三是伪造证件的票款加收10倍,四是伪造的证件移交到公安部门处理,五是有关逃票信息纳入到个人征信系统。
陈述人蒋德海赞同将逃票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蒋德海表示,逃票与票价多高没有必然关系,将逃票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目前只能约束本地逃票者,但今后扩展到其他地区的逃票者,应该是大势所趋。
陈述人朱巍则提出,除了经济处罚、纳入信用系统外,还可以考虑将逃票信息挂钩居住证打分。同时对特殊人群推出优惠通道,比如对于学生,可以把学生卡与票卡系统结合,推出学生优惠卡,让他们有自己的优惠通道。
裘铮表示,逃票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后,一定要“有用”,而不是只是纳入;可以依法向社会予以公示,但也要有相应救济渠道,如果有异议可以予以申诉。
【焦点3:禁止行为】 对地铁禁食禁自行车等不宜“一刀切”
对于地铁内的禁止行为,一直是公众关心的热点。“根据反馈情况和媒体的报道,对当前禁止行为反映比较集中的,主要是关于是否禁止携带自行车,是否禁止饮食的问题。”对于新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周淮昨天说。
支持禁止携带自行车一方认为,本市轨道交通经常处于超负荷进站,携带自行车确实存在着挤占空间,影响到其他人。而反对方认为自行车进站符合绿色出行的理念,在非高峰时段,经过良好包装的折叠式自行车,不会妨碍其他人的安全。
“主张禁止饮食的理由是,饮食可能污损车厢、招引老鼠等,影响正常运营。”周淮介绍,在市民意见中也有反对禁止饮食的,主要是因为目前大多数乘客已经习惯在车厢内进行饮食,“如果要予以立法禁止,可能难以执行,会影响法律的严肃性。”
“这个《条例》还要完善一下,没有写到怎么样处罚,没有处罚的话肯定执行起来比较难。还是要重罚,不罚不足以威慑。”对于禁止饮食是否应该写入条例,早报记者李淑平说,香港地铁也是禁食的,“我曾看到一个孕妇,在进闸机之前,赶紧把带的黄瓜吃完。孕妇都可以做到,我们为什么做不到?”
在昨日的听证会中,也有陈述人表示,对于禁止行为不宜“一刀切”。“可以采取一种折中的方法。”陈述人蒋志豪表示,可以根据客流的实际情况、乘客的习惯等逐步推广禁食,“一些非紧急情况,在车厢内予以禁止;一些低血糖、婴儿等紧急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录入编辑 周子静
